六等罪

作者:洪亮吉     朝代:清

六等罪,案如铁。
张均张垍及希烈。
毕竟凝碧池,难恕王摩诘。
君不见,诗家可惜无鉴别,如何杜八哀,乃附郑三绝。

鉴赏

这首诗《六等罪》是清代诗人洪亮吉所作,通过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对当时社会上的一些现象进行了深刻的批判。

诗中首先提到“六等罪”,暗示了作者对于当时社会上某些行为的严厉谴责。接着列举了张均、张垍、李希烈等历史人物的名字,这些人物在历史上都有一定的负面评价,通过他们的名字,诗人巧妙地将他们与“六等罪”联系起来,进一步强调了其批判的对象。

“毕竟凝碧池,难恕王摩诘。”这里的“凝碧池”是一个典故,指的是唐代诗人王维被贬谪时居住的地方,而“王摩诘”则是对王维的尊称。诗人在这里使用这个典故,意在表达即使像王维这样才华横溢的诗人,也难以逃脱被误解或不公正对待的命运,以此来暗讽社会对人才的不公。

后半部分,“君不见,诗家可惜无鉴别,如何杜八哀,乃附郑三绝。”诗人直接点明了诗人的职责在于鉴别和弘扬真正的文学价值,然而在现实社会中,却出现了将杜甫的哀伤之作与郑板桥的绝句相提并论的情况,这显然是对文学价值判断的错误和混乱。通过这样的对比,诗人表达了对当时文坛风气的不满和批判。

整体而言,这首诗以讽刺和对比的手法,深刻揭示了社会上对于人才和文学价值的不公与混乱,体现了诗人对于社会现象的敏锐洞察和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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