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清代末期至民国初期的诗人郑孝胥为朋友巩伯题写在端午桥诗后的作品。诗中对京官巩伯的赞誉颇高,称其为“端四”和“匋斋”,暗示其品行端正且才情出众,藏书丰富,文采斐然,名动一时。诗人进一步表达了对巩伯忠诚品格的敬佩,认为他的忠诚得到了应有的回报,无人能及。同时,诗人也感慨自己一生能受知于巩伯,感到荣幸,写下这首诗时不禁泪下,情感真挚。整首诗赞扬了巩伯的人格魅力和文学成就,流露出深厚的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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