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过官语

作者:不详     朝代:唐

麟之口,光庭手。

拼音版原文

línzhīkǒuguāngtíngshǒu

鉴赏

这首诗是唐代的一首作品,作者不详,从现存的两句可见,其风格朴实而含蓄。"麟之口"指的是官府的大门,而"光庭手"则是形容官员执法公正无私的意思。在古代中国,麒麟象征吉祥与纯洁,因此“麟之口”暗示着官方的权威与公正。而“光”字在这里用来形容官员的手,意味着清白、明亮,没有任何污渍或贿赂。整首诗表达了一种理想中的官场景象,即使者出入于高洁的门庭之中,手执公正,不受私情影响。

从艺术角度看,这两句诗语言简练,意境深远,通过对比和隐喻的手法,展现了作者对于官员应有的品行的期许。同时,它也反映出古人对于清廉之风的向往与追求。这首短小精悍的诗作,不仅展示了古代文学的婉约与深刻,也是对后世品德高尚官员形象的一种传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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