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姜旭日前从云南省卫生厅获悉,到2004年底,云南省394所国有企业自办医院将与企业分离完毕。
据悉,云南国有企业自办医院分离将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一是将企业医院资产按照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形式进行改造,与企业实现完全分离;二是提倡医院之间进行各种形式的联合办医或合并组成医疗集团,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对不符合社会需求,且技术力量和设备陈旧落后的医疗机构,将实行关、停、并、转。
按照云南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到2004年6月底以前,要基本完成50张床位以上国企医院分离工作,2004年12月底以前完成全省所有企业自办医院分离工作。50张床位以下小型医院可转为国有企业内设卫生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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