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汉字
查汉字

qì    

拼音:qi
注音:ㄑㄧˋ
部首笔画:4
总笔画:12
汉字结构:上下结构
简体部首:木
造字法:
五笔86:YCAS
五笔98:YCAS
五行:
Unicode:U+68C4
四角号码:00904
仓颉输入法:YITD
GBK编码:
规范汉字编号:
棄字拼音(带声调)
棄字笔顺
捺横折捺横竖竖横横竖撇捺
与棄相关的成语
基本解释

qì   ㄑㄧˋ ◎ 见“弃”。

汉语字典

[①][qì][《廣韻》詰利切,去至,溪。]同“弃1”。(1)抛弃。(2)指厌弃;唾弃;嫌弃。(3)废,废除。(4)忘记。(5)违背。(6)指背叛。(7)离开。(8)旷,耗费。参见“棄日”。(9)人名。即后稷。

音韵参考

[上古音]:质部溪母,khiet[广 韵]:詰利切,去6至,qì,止開三去脂A溪[平水韵]:去声四寘[唐 音]:*ki?[国 语]:qì[粤 语]:hei3[闽南语]:khi3

康熙字典
◎ 康熙字典解释 【辰集中】【木字部】 棄; 康熙笔画:12; 页码:页531第15〔古文〕弃𢍞𨓋【唐韻】詰利切【韻會】磬致切【正韻】去冀切,𠀤音器。【說文】捐也。【爾雅·釋言】忘也。【詩·周南】不我遐棄。【禮·冠禮·祝辭】棄爾幼志,順爾成德。考證:〔【爾雅·釋詁】忘也。〕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詩·召南】不我遐棄。〕 謹照原書召南改周南。
字源字形
字源演变: 金文小篆 楷体 字形对比: 中国大陆宋体台湾细明体香港明体日本明朝体韩国明朝体旧字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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