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tí xùn
注音:ㄊㄧˊ ㄒㄩㄣ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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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讯 tíxùn[bring up for trial;bring (a criminal) before the court] 提出犯人,进行审讯
1.见 “提审” [tí shěn]
把犯人从关押处提出来审讯。《清会典事例·刑部·刑律断狱》:“如犯人果有寃滥,许管狱官检举申明,如府州县不准,许即直申宪司各衙门提讯。” 朱自清 《威尼斯》:“府后有 太息桥 ;从前一边是监狱,一边是法院,狱囚提讯须过这里,所以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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