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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唯拳 -简介
旅游唯拳是指在旅游期间,游客和导游却不遵守文明旅游的准则,却因为总总小事,发生的冲突事件。动不动就出口伤人,使蛮劲,耍蛮横,甚至大打出手,不仅有损自身形象,激化矛盾,长此以往还会造成行业各方面关系紧张,因此,应该积极提倡合法理性捍卫我们的尊严和权益。
背景
2011年2月5日上午,香港发生导游与内地游客互殴事件。因游客没有在导游指定的珠宝店购物,而遭到这名女导游的辱骂,最后发展到双方互殴。报警后,警方将香港导游和内地领队以及两名游客拘捕。随后,双方都获准保释。
2011年2月8日下午,大陆赴台游客在阿里山森林游乐区抢搭小火车爆发冲突。事件中,两名大陆游客、1名台湾导游挂彩,其中王姓大陆游客右小指被咬断。
2011年2月14日,因为3名内地游客涉嫌打伤了1名澳门导游,14日晚,在澳门某娱乐场,近百名当地导游包围一辆旅游大巴,要求“严惩凶手”。经警方出面协调后,导游才陆续散去。
规范导游
台湾和香港的两起斗殴给台湾和香港的旅游市场带来了一定程度的规范。香港旅游业议会推出的“十招”措施于2011年2月1号起实施。“十招”措施包括旅行社和导游“记分制”、“一团一导游”制度,以及旅行社必须聘用有证导游,并向其支付底薪、出团费等服务酬劳,不得要求导游垫付团费等。
评论
旅游是一种消费行为,涉及供需链条方方面面。尤其是中国旅游业爆炸式增长,存在全国性的供需不平衡,使得服务粗放、质量不高,旅游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作为中国出境旅游重要目的地,港澳台地区面临庞大的内地客流,同样存在供给和服务瓶颈。这些问题都是客观存在的,需要有关部门加大协调力度,也需要游客与接待方互相理解,在包容中发展共赢。旅游者是做客者,享受当地文化风物,要以客人心态谦让体谅。管理部门则应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坚决打击旅游欺诈等侵犯游客权益的行为。
居民旅游尤其是出境游,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旅游过程中的言谈举止应当体现现代文明。无论对导游、地接服务如何不满,即使退一万步讲因为贪图便宜上了“零团费”“负团费”的当,甚至不小心遇到了“黑导”“恶导”,游客应当通过合法渠道和程序维护权益,可以投诉,可以报警,或按中国旅游主管部门的反复提示,从收藏发票到用手机拍照、录音、录像等,达到“保留证据、事后算账”目的,绝不能置法制于不顾,使蛮劲,耍蛮横,大打出手,把旅行变成“全武行”。事实已经表明,用拳头来维权,只能适得其反。从逻辑上,动拳头打人的那一刻,当事人已经把自己置于非法和无理的境地,又如何谈维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