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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珀警戒 -简介
在美国和加拿大,安珀警戒(AMBER Alert)是当国内确认发生儿童绑架案时,透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大众传播的一种警戒告知。“AMBER”是“America's Missing: Broadcasting Emergency Response”(直译为:美国失踪人口:广播紧急回应)的缩写,也是以一名于1996年在美国德州阿灵顿(Arlington)被绑架并杀害的九岁女童安珀·海格曼(Amber Hagerman)命名。在佐治亚州则称为“Levi's Call”[1]在某些州这样的计划是以在当地失踪的儿童命名的。安珀警戒是使用美国紧急警报系统(EAS)透过商业广播电台、卫星电台、电视台,以及有线电视向全国发布,并同时会利用电子邮件、电子交通状况号志,以及无线装置的短信发布。安珀警戒的发布是由负责调查该绑架案的警察机构决定。对大众发布的安珀警戒内容通常包含了被绑架者的描述、绑架嫌犯的描述,以及绑匪车辆的描述和车牌号码。
为了避免发出错误警报而让这个系统被当作“狼嚎”而忽略,发布警戒的标准相当严格。
每一个州或郡都有自己的安珀警戒发布标准。而美国司法部发行了以下的“指引”,大部分的州都表示将“严格遵守”:
司法机构必须确认绑架实际发生
儿童必须有受到重伤或死亡的危险
必须要有被绑架儿童、绑架嫌犯、或绑架嫌犯的车辆详细描述资料来发布警报
被绑架者必须是17岁以下(包含17岁)的儿童
指引中建议将安珀警戒的即时资料通报联邦调查局(FBI)的国家犯罪资料中心(National Crime Information Center)。关于儿童绑架情况的文字描述必须输入通报中,并将案件标示为儿童绑架(child abduction)。
背景
儿童失踪案件在美国虽然也很常见,但绝大多数失踪的孩子都会被找回来。根据美国司法部公布的数据,美国每年接到近80万宗儿童失踪或绑架报案,但其中70多万是由于家长和孩子沟通不畅,或是孩子离家出走造成的,99%的失踪儿童最后都能活着见到父母。在美国,每年只有几千件失踪案属于非亲属绑架性质,真正危及儿童人身安全的案件只有一百件左右。
在美国几乎没有发生拐卖儿童的事件,一是因为美国不存在人口贩卖的市场;二是因为美国为寻找失踪儿童投入了巨大的警力资源和社会力量。
早在1909年,美国就在联邦政府设立了美国儿童局。而英国、瑞典、挪威、台湾、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则在上个世纪就先后出台了儿童福利专门法案,并成立了儿童福利局等专司机构。而与中国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在1985年人均GDP仅仅1000美元时,就成立了妇女与儿童发展司。在美国,一旦发现有街头乞讨的儿童,就会立即被送到儿童福利机构里。如果背后有成年人指使,即便是他的父母,也将面临起诉。
使用方式
一旦确认儿童因为绑架而失踪,负责调查该绑架案的警察机构决定是否发布“安珀警戒”。警戒是使用美国紧急警报系统通过商业广播电台、卫星电台、电视台,以及有线电视向全国发布,并同时会利用电子邮件以及无线装置的短信发布。内容通常包含了被绑架者的描述、绑架嫌犯的描述,以及绑匪车辆的描述和车牌号码。
服务系统
美国一些大型公共场所加入了名为“考德·亚当”的儿童安全警报系统。如果家长在超市购物时发现孩子不见了,可以马上求救这一系统。超市会有专人立即开始寻找孩子,如果十分钟内找不到,即会报案寻求警力支援。美国几家电信运营商也加入了这一系统,失踪儿童家长可以通过短信向手机用户发出求救信息。
同时,美国还设有“全国失踪与受虐儿童服务中心”,开通多种语言全天候的热线救助服务。失踪儿童家长可以借助该中心网站制作标准化的寻人布告,也可以请求该中心出动配有警犬的专业搜救小组。美国的邮局内通常都有寻找失踪儿童的传单,每张传单上印有六名儿童的照片和资料。与中国家长张贴的寻人启事不同,这些传单是由全国失踪与受虐儿童服务中心通过美国邮政署向全国各个邮局网点发布的。
美国国会在1982年就通过了《少年儿童失踪法》,促使人们的防范意识增强;一旦儿童遭遇传统诱拐和绑架,FBI立即介入,并发布“安珀警戒”。这样比起来,比失踪儿童家长在电线杆上刷小广告的效率要高得多,也比非政府组织单纯的大海捞针式的寻找有效得多,这也是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
对于美国儿童失踪案件,除了执法的警方之外,非政府组织的力量也十分强大,它们的主要工作是帮助失踪儿童的家长联系警方,发动社区的关注以及警方提供更多线索。而随着Facebook的风靡,“安珀警戒”也已经登录到Facebook上了,非政府组织与热心公民可登记接收所在地区的“安珀警戒”,协助警方破案,营救被绑架失踪儿童,早日与家人重聚。
虽然美国非政府组织的力量非常大,但是儿童失踪这样的事情也只能依靠政府解决,私人和社会力量只能发挥辅助性的作用。
错误警报
关心失踪儿童的人士担心警方并未严格遵守美国司法部的规范来发布安珀警戒,造成大量的错误警报,而使社会大众对安珀警戒系统失去信心。
美国 Scripps 公司观察了在2004年期间于美国发布的233件安珀警戒,发现大部分的警戒并未达到司法部的发布标准。其中有50%(117件警戒)被“国家失踪及被剥削儿童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Missing & Exploited Children)归类为“家庭绑架”(family abductions),通常是父母争夺监护权所致。其中有48起警戒的对象是完全未被绑架的儿童,这些儿童仅是逃家、失踪,或牵扯到家庭误会(例如有两起案件仅是儿童在祖父母家中),也有因恶作剧造成的错误警报。其他23件警报是警察不知道据传遭绑架的儿童姓名,通常是因为报案的目击者误会所致。
在2004年发布的233件警戒中,仅有70件(占30%)是儿童被陌生人带走,并且和合法监护人以外的成人违法行动。
电子邮件的恶作剧
有大量的恶作剧电子邮件伪装成安珀警戒的通报邮件。其中一个特别的例子是潘妮·布朗(Penny Brown),关于潘妮被绑架的恶作剧警戒邮件在网络上流传许久,使得安珀警戒网站必须贴出澄清,告知大众从来没有发布这样的警戒,也没有叫做这个名字的小孩被绑架。
英国儿童救援警戒系统
英国研发了一套儿童救援警戒系统(Child Rescue Alert),与北美州的安珀警戒类似。
在英国,汉普郡、莱斯特郡、萨里郡、萨塞克斯郡、格洛斯特郡、剑桥郡、贝德福德郡、诺福克郡、德比郡、萨福克郡、威尔特郡和萨默塞特郡各郡,以及伦敦警察厅(Metropolitan Police Service)采用了一套称为“儿童救援警戒系统”(Child Rescue Alert system)的类似计划。萨塞克斯郡在2002年11月14日导入这项系统,是第一个使用该系统的行政区。这套系统与美国的系统规范相似。
英国的儿童救援警戒系统在发布前须达到四项关键标准:
对象儿童年龄须低于18岁。
必须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儿童确实遭绑架。
必须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儿童有立即性的重伤或生命危险,并且必须要有显著的资讯让社会大众能协助警方找到该名儿童。
社会大众将注意任何可能帮助警方找到被绑架儿童的任何资讯。若是看到相关线索应拨打紧急电话999通知警方。
美国纪念邮票
美国邮政总局发行的安珀警戒纪念邮票美国邮政总局在2006年5月发行了一张安珀警戒的纪念邮票。这张39美分的邮票上的图案是由艺术家薇薇安·费列雪(Vivienne Flesher)用粉彩绘制的,画中是一对重聚的母子,票面下方并印有“AMBER ALERT saves missing children”(安珀警戒拯救失踪的孩子)的字样。这张邮票的发行是“国家失踪儿童日”(National Missing Children's Day)的纪念活动之一。
加拿大
在加拿大,皇家骑警的要求和上述类似,只是将通报对象联邦调查局改为皇家骑警。若有理由怀疑绑匪可能会穿越国境时,其中一方将会向另一方通报。
关心失踪儿童的人士担心警方并未严格遵守美国司法部的规范来发布安珀警戒,造成大量的错误警报,而使社会大众对安珀警戒系统失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