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bāo pí náng cǎo
注音:ㄅㄠ ㄆㄧˊ ㄆㄧˊ ㄆㄧˊ ㄆㄧ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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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作“剥皮实草”。古代酷刑,剥下人皮,用草填充之。 明 沉德符 《野获编·吏部一·堂官笞属官》:“又上疏请惩贪官,復国初剥皮囊草之制。” 姚雪垠 《李自成》第二卷第三章:“倘若我再做一点坏事,甘愿剥皮实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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