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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宝宝是指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他们与其他孩子一样天真烂漫、活泼可爱然而,一纸“乙肝病毒携带”的检查结果让他们稚嫩的肩膀,被压上了“乙肝宝宝”这个沉重的称呼,他们由此也将开始漫漫的入园路、上学路。卫生部政法司2009年7月30日发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将于8月15日截止。如果该条文通过16天公示期,这些乙肝宝宝将享有和正常儿童一样的待遇: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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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政法司2009年7月30日发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将于8月15日截止。
招生须有卫生评价报告
草案中明确,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托幼机构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一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在岗员工还要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如果托幼机构聘用没有进行健康检查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工作人员,没有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将受到警告和通报批评。
疑似传染病须离园诊治
目前正在部分地区流行的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儿童是主要的感染对象。
草案中要求,发现入托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进行离园诊治。但是,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可再次入园。
此外,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记者看到,之前管理办法中规定,对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或有肝炎接触史的儿童,应检疫42天,经体检证实其健康后方能回班。
各方反应
乙肝宝宝家长:担心文件执行困难
获知“乙肝宝宝”拟可正常入托的消息后,“乙肝宝宝”家长陈女士表示,担心文件执行困难。
2008年11月,全国101名乙肝宝宝的妈妈联名发出求助信,要求取消对乙肝宝宝不得入园入托的歧视性规定,陈女士便是其中之一。
陈女士表示,即使上述规定最后条文写进了文件,幼儿园还是会以其他的理由拒绝孩子入托,“幼儿园是稀缺资源,学校也怕受到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来自其他家长。”
这种担心确实存在,记者联系了其他三位家长,他们的孩子即将或者已经在上幼儿园,他们的回答出奇的一致:“如果我知道孩子身边有乙肝病毒携带者,我不会让孩子再上学的。”
幼儿园:应该“因人而异”
北京明天幼稚集团科研中心主任郝建玲说,乙肝携带儿童是否适合入园,需因人而异。
她说,乙肝儿童入园这不止要考虑到病情是否具有传染性的问题,因为有些人可能是带菌者,不传染,也可能病情会“后发”。即使没有传染性的孩子,也要看他的生活习惯、体质是不是能够适应集体生活,这都需要医生专家的认定。
她认为,乙肝儿童入园是一个复杂的事情,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毕竟幼儿园是一个群体生活的环境,乙肝儿童入园,托幼机构就要为这名儿童和其他所有的儿童考虑周全。郝建玲表示,此前存在乙肝儿童入园后,其他家长反对的案例。
背景案例
难题:3岁乙肝宝宝入园路漫漫
“这已经是第4家拒绝儿子的幼儿园了。这里面有公立的,也有私立的。”刚刚被一家公立幼儿园拒绝的张先生痛苦地说。一提起3岁儿子亮亮(化名)进幼儿园的事,张先生就一脸愁容:“亮亮他妈患有乙肝,亮亮在出生后不久就被查出携带乙肝病毒,医生说是母婴传播这种方式,感染了孩子。以前自己两口子担心孩子上不了好的幼儿园,可是没想到,就连条件很一般的幼儿园都不愿意接受亮亮。”
张先生说,他打听了好几家幼儿园,都被告知入园必须到妇幼保健机构接受体检,如果孩子有乙肝病毒,那么只能拒收,“我已经带儿子去医院检测好几次了,始终都有乙肝病毒 ,但医生说只要控制得当,是不会传染给其他孩子的,可是还是没有一家幼儿园愿意接收。”亮亮的漫漫入园路也只能继续。
调查:连问了7家“清一色”拒收
因为携带乙肝病毒 ,3岁的宝宝真的就无园可上?在我们调查的7家幼儿园中,所有的园长在听说孩子是“乙肝宝宝”时清一色地回答道:不能接收,哪怕只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开发区机关第一幼儿园邵园长告诉记者,在青岛入读正规幼儿园的前提是家长要出示妇幼保健站出示的“健康证明”。上面有对儿童身高、体重、听力、血液、肝功能等方面的详细体检结果。“体检完毕后,妇幼保健站会在鉴定意见上添上‘适合入园’或‘不适合入园’这样的建议。只有体检合格后,我们才能接受。”邵园长说,如果查出某些疾病具有传染性或不适合集体生活,妇幼保健站一般不会在体检表上盖合格章。幼儿园会从多数孩子的健康状况着想,不能接收患有疾病的孩子入园。记者随后咨询了另6家幼儿园,也得到了同样的回复。
一家私立幼儿园园长还告诉记者,不仅乙肝宝宝不能进入幼儿园,每年还要对幼儿园的老师进行体检,如果发现是乙肝病毒携带者,那么就会直接被辞退。
争议焦点
无奈:拒收主要怕其他家长排斥
目前我国的相关政策中,没有明确指出“乙肝病毒携带者”患儿能否入读幼儿园及接受义务教育,而《义务教育法》中规定,任何孩子都具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但是在实际中,由于幼儿园招生有自主性,可以根据情况拒绝孩子入园,因此“乙肝宝宝”进不了幼儿园的大门,家长也无可奈何。
在采访中,市南区一所私立幼儿园园长则说出了幼儿园的无奈:“我做园长15年了,说实话,不能接收这些乙肝宝宝的最大原因是怕遭到其他小朋友家长的强烈反对。此外,幼儿园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所以没有法律强制规定必须收下孩子的话,我们幼儿园有自主权,可以选择不收孩子。”该园长告诉记者,在幼儿园小孩子们接触非常密切,吃喝拉撒睡全在一起,因此家长们担心会被传染也很正常。事实上,这一点确实是最主要的原因。记者随后又采访了11位家长,这些家长都表示,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亲戚朋友的孩子和“乙肝宝宝”做同学。
女儿仅4岁的杨女士,在被问到如果孩子的班里有个“携带乙肝病毒的小伙伴”会怎样时,杨女士马上很激动地表示,她很难接受这样的情况发生。“如果幼儿园里有这样的孩子,我一定会考虑给孩子转园的。孩子很小,肯定不会自己去注意卫生,和小伙伴亲亲抱抱是很正常的事。而且一般吃饭都是幼儿园统一配备餐具,很难说能不能很好地消除乙肝病毒。”杨女士说。
拒收“乙肝宝宝”是变相歧视
“乙肝宝宝”进幼儿园,是不是真可能造成传染呢?青岛市传染病医院是青岛市专门治疗肝病传染性疾病的专业医院,该院的肝病专家郝新洁长期以来一直都在关注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生活质量问题,在她看来,“乙肝宝宝”是完全无辜的,不能像正常孩子一样上幼儿园,其实是一种变相歧视,也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受歧视的一个真实写照。
“青岛乙肝病毒携带者发病率和全国发病率差不多,差不多每10个正常人中就有1个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比例是很高的,这部分群体在现实的上学和就业中,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歧视,其实绝大多数乙肝病毒携带者并不是乙肝患者。我就碰到过好几例因为孩子携带乙肝病毒 ,被公立幼儿园拒收,只能去找一些不规范的‘黑幼儿园’托管。”郝新洁告诉记者,据她所知,就算是卫生部门给乙肝宝宝开个不会传染的健康证明,幼儿园一般也不会接受,就是担心如果在幼儿园内传染了,承担不起这个责任。
“乙肝病毒传播有三个途径,一是母婴传播,二是血液传播,三是性传播,但幼儿园是很难出现以上情况的,而且现在幼儿园的孩子普遍都打了乙肝疫苗并产生了抗体,就算是平常玩耍中不小心抓破,也不会传染上。”郝新洁说,很多携带乙肝病毒的孩子都是肝功能正常,不具有传染性,从三年前开始,广州开始尝试让“乙肝病毒携带者”幼儿入托,和其他正常孩子一样接受教育,且至今尚未接到因此发生传染的报道。
“孩子的妈妈听说又被拒绝了,在家里难过得抱着孩子不吃不喝的。”亮亮的父亲张先生再次给记者打来电话,他说,儿子从出生就感染上这种病毒,已经很可怜了,他不知道,还能有什么办法,能让儿子跟正常的孩子一样,享受上幼儿园的权利。
相关常识
乙肝妈妈能否生出健康宝宝
其实,乙肝妈妈不必给自己有太多的压力,只要在宝宝出生2小时以内,接种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都能够最大限度地确保每一个孩子都是健康的宝宝。有些医院是专门有乙肝病房的,他们最主要的工作是为乙肝妈妈接生,绝大多数都是健康宝宝,只有极少数会出现宫内感染的情况。
育龄期乙肝妇女的用药非常讲究,如果在身体情况允许下,肝功能的各项指标都正常,首先应该考虑完成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生孩子,千万不能先选择抗病毒治疗。乙肝治疗将是一个长期、艰巨的持久战,她们并不知道一片药对自己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抗病毒治疗会对孩子产生什么样的负面影响。
育龄期妇女在妊娠前三个月对于胎儿生长发育最关键的时期,任何药物(不光是乙肝用药)都有可能是孩子变成畸形,所以这段时间里用药要特别谨慎,避免使用高风险的药物。如果有些人已经选择先抗病毒治疗,仍然建议孕妇千万不能盲目停药,这样会引起病情严重反弹,应该继续接受治疗。在这段危险时期,医生会根据每个妈妈的情况,分别使用同属于安全性在B类的拉米夫定和替米夫定。
另外,乙肝妈妈为了宝宝的健康,不要在头三个月的时,给孩子进行母乳喂养。注射完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以后,有80%的婴儿会在一个月以内会产生乙肝抗体,而另外有20%的婴儿要等三个月以后才能产生乙肝抗体,所以由于母亲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乳汁里会存在一定量的病毒,如果母乳喂养,头三个月的孩子很有可能会感染上乙肝病毒。
宝宝的健康只在于他(她)在降生时,你的预防措施是否及时。请不要让下一代为自己的无知来买单,生出一个“小乙肝”,到时候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