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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郡

拼音:

注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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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释

 拼音:hé jiān jun4

简介

河间郡,或为河间国,中国古代郡、国名。河间一名在战国赵国时即见于记载。秦代其地为巨鹿郡所领。西汉初年属张耳赵国。汉高帝分赵国所辖的巨鹿郡东北部置河间郡,仍为赵国支郡。高帝十二年(前193年)分河间郡西北部数县属涿郡。文帝二年(前178年),封赵王遂之弟刘辟疆为河间王,分赵国之河间郡置河间国。文帝十五年(前165年),河间王刘辟疆薨,无嗣,河间国除为郡。同时,分河间郡南部置广川郡、分其东部置勃海郡。此时河间郡领地不足初置时的三分之一。景帝二年(前155年),封皇子刘德为河间王,复置河间国。元帝建昭元年(前38年),河间国除为郡。成帝建始元年(前32年)复置河间国,国都在乐成县(县治在今河北献县东)。王莽时国绝。东汉建武七年(31年),封西汉末河间王刘邵为河间王。建武十三年(37年)省河间国,并其地入信都郡。和帝永元二年(90年),封刘开为河间王,分乐成国、勃海郡、涿郡复置河间国,领十二县。桓帝延熹元年(158年),分河间国之蠡吾县、高阳县与中山国、安平国数县置博陵郡。献帝建安中,曹操分河间国、勃海郡置章武郡。魏置河间郡。西晋置河间国,改乐成县为乐城县。北魏置河间郡,后改为国,郡治在武垣县,属瀛州。隋开皇初郡废,置瀛州。大业三年(607年)废瀛州,复置河间郡,治河间县(今河北省河间市)。唐武德四年(621年)平窦建德,废河间郡,置深州。

基本含义
指被人欺负或欺压,无处申冤的境地。
详细解释
河间郡是中国古代的一个行政区域,位于今天的河北省河间市一带。成语“河间郡”源于汉代的一则故事。相传有一个人在河间郡被人欺负,无处申冤,于是他写了一封上书“河间郡”求助的信,希望得到公正的对待。这个成语后来就用来形容被人欺负或欺压,无处申冤的境地。
使用场景
常用于描述被人欺负或欺压,无法申诉的情况。比如,一个弱势群体在社会中受到不公正对待时,可以使用这个成语来表达他们无处申冤的困境。
故事起源
成语“河间郡”的故事起源于汉代,具体的故事内容已经无从考证,但这个成语流传至今,用来形容被人欺负无处申冤的境地。
成语结构
河间郡是由两个汉字组成的成语,没有特别的结构。
例句
1. 他在公司里总是被同事欺负,真是河间郡一样的日子。2. 这个弱势群体一直处于河间郡的境地,他们需要更多的关注和帮助。
记忆技巧
可以将“河间郡”与被欺负无处申冤的情境联系起来,形成联想记忆。可以想象自己处于一个被人欺负的境地,无法得到公正对待,这样可以更加深刻地记住这个成语的含义。
延伸学习
可以了解更多关于中国古代行政区域的知识,以及其他与被欺负、无处申冤相关的成语,来丰富自己的词汇量和语言表达能力。举例不同年龄层学生对这个词语的造句:1. 小学生:我在学校经常被同学欺负,感觉就像是河间郡一样。2. 初中生:一些同学经常在网上欺负别人,他们真是河间郡一样的人。3. 高中生:社会中存在着各种不公平现象,一些弱势群体就像是河间郡一样,无法得到公正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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