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注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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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股,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属于国有股权的范畴。包括以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由于我国大部分股份制企业都是由原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而来的,因此,国有股在公司股仅中占有较大的比重。通过改制,多种经济成份可以并存于同一企业,国家则通过控股方式,用较少的资金控制更多的资源,巩固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股权设置
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
国家股
国家持有的股票,国有股是国家在该企业中控股,有利于宏观调控,同时国家也看好该企业,从中盈利,并保证在企业最危难的时候,给与其支持。
法人股
是指法人(单位)以自有资金认购的股份或原集体企业 的资产重估后折算成的股份。
个人股
是一个相对与国家股和法人股的概念,在二级交易市场也就是我们说的证券市场上交易的都是公众股, 国家股和法人股是不上市流通的股票,是以前国家的制度缺陷,为了不让所谓的“国有资源流失”造成的。从2005年4月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之后,慢慢的所有的股票就要全流通,就不存在什么国家股,公众股之说了。
外资股
经批准, 由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 称为外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