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明代诗人薛瑄所作的《斋宿杂咏十首》中的第五首。薛瑄在诗中表达了自己追随法道二十年的心志,希望能够不愧对先贤的期望。他自认为作为士师,应当坚守职责,在虞廷咏唱敕天,体现了他对道德和责任的深刻理解与追求。整首诗情感真挚,展现了诗人对于理想与道德的执着与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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