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宋代诗人廖行之创作的《寿五一弟四首》中的第四首,主要表达了对长寿和道德修养的重视。首句“哲命天年本自贻”强调了天赋的智慧和自然赋予的长寿,认为这是上天的恩赐。次句“若为五福具期颐”进一步指出,如果能够集齐五种幸福(通常指富贵、康宁、好德、考终命和子孙众多)并达到高龄,那便是人生最大的福祉。
第三句“义方端是长生药”,诗人认为真正的长寿之道不在于寻求仙丹灵药,而在于遵循道义,即正确的道德规范,这比任何物质的长生不老药更为重要。最后一句“安用金丹与玉芝”进一步强调,即使金银丹药和珍贵的玉芝也无法比拟道德修养对于长寿的深远影响。
总的来说,这首诗寓含了诗人对人生哲理的深刻理解,提倡以道德为本,追求内心的丰盈和精神的长寿,而非外在的物质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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