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前韵呈府判·其二

作者:徐鹿卿     朝代:宋

占籍蓬莱第一家,劝农莳稻莫莳花。
时和不但歌华黍,墙有柔桑焙有茶。

鉴赏

这首诗是宋代诗人徐鹿卿所作的《依前韵呈府判》其二,通过细腻的描绘展现了官府对农业的重视与指导,以及对百姓生活的关怀。

首句“占籍蓬莱第一家”,以“蓬莱”象征理想中的仙境,暗喻官府作为治理一方的领导者,如同仙境中的一家之主,肩负着引领地方发展的重任。这里的“占籍”即为占据户籍,意味着官府对地方的全面掌控与管理。

次句“劝农莳稻莫莳花”,直接点明了官府的政策导向——鼓励农民种植水稻而非花卉。在古代社会,粮食生产关乎民生,因此官府会通过各种方式引导农民将更多资源投入到农业生产中,确保粮食安全。

第三句“时和不但歌华黍”,进一步强调了官府不仅关注粮食的丰饶,还希望在风调雨顺的年景下,百姓能够安居乐业,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富足,更包括精神层面的满足。“华黍”在这里指代粮食,也隐含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最后一句“墙有柔桑焙有茶”,则描绘了一幅和谐的乡村生活图景。墙边种植着柔嫩的桑树,供人们养蚕缫丝;而茶树的生长也为当地带来了茶叶产业的发展。这两者都是农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官府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注重了多样化的农业结构,以及对自然生态的保护。

整体而言,这首诗通过简练的语言,展现了宋代官府在农业政策上的智慧与人文关怀,以及对地方经济全面发展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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