俚谓:民间俗称。
革靴乌脚鬼:比喻不修边幅或粗鄙的人。
吾尊:我所敬重的。
毛颖:毛笔的别称,因笔头如兔毫而得名。
黑头公:古代官吏初任时戴黑色头巾,借指有才华的新秀。
何为者:为什么要做这件事。
万世文辞工:永远在文字创作中起重要作用。
人们俗称为‘革靴乌脚鬼’的,是我尊敬的毛笔头先生。
为何要为靴子写传记呢?而毛笔,却是万代传承文字艺术的能工巧匠。
这首诗是北宋时期文学家方岳的作品,名为《暑中杂兴·其七》。诗中的语言充满了独特的想象和深刻的内涵。
首句“俚谓革靴乌脚鬼”通过民间传说中的“乌脚鬼”形象,生动地描绘了一种被人们所忽视、低下的存在状态。这里的“革靴”指的是用动物皮制成的鞋子,表明穿戴者的社会地位较低。
紧接着,“吾尊毛颖黑头公”则表现了诗人对知识分子或文人的尊崇。这两句通过鲜明的对比,展示了社会上不同阶层之间的差异和冲突,同时也反映出诗人对于社会底层人民的同情与尊重。
第三句“与靴作传何为者”表达了诗人对于那些能够记录、传颂穿革靴者历史的人物的好奇。这里的“与靴作传”可能是指通过文学作品来记述这些人的故事,强调了文学的记录和传承功能。
最后,“颖则万世文辞工”,诗人赞美毛颖(即知识分子或文人)能够创造出流传千古、影响深远的文学作品。这里的“颖”与前文中的“黑头公”相呼应,强化了对这些文化人的崇敬之情。
总体来说,这首诗不仅展现了方岳先生丰富的想象力和对社会现实的敏锐洞察,还揭示了他对于文学价值的深刻认识,以及对能够创造出永恒文辞者的尊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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