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传(百家公案) 第三十六回 孙宽谋杀董顺妇

作者:《包公传》钱塘散人

断曰:

  挟诈刁奸遭斩决,枉情僧老得生还。
  若非包公能辩白,始知谋杀即孙宽。

话说东京城三十里,有一庄家,姓董,乃大族之家。董长者生一子名董顺,以耕田为业,每日辛勤耕布,朝夕无暇。长者因思田家辛苦,一日与儿董顺道:“为农之苦,何如为商之乐?”遂将钱本吩咐与顺出外经商。董顺依父之言,将钱典买货物,前往河南地方贩卖。只数年间,大有所得,因此致富。

一日,父子又商量道:“住居乃东京城之马站头,不如造起数间店宇,招接四处往来客商,比作经商尤有出息。”董顺道:“此言极妙。”父子遂起店宇于当要所在,果是董家日有进益。长者遂成一富翁,其子董顺因娶得城东茶肆杨家女为妻。

杨女颇有姿色,每日事奉公姑甚恭谨,只是嫌她,有些风情。

顺常出外买卖,或一月一归,或两个月一归。

城东十里外有个船艄名孙宽,每日往来于董家店最稔熟,与阿杨笑语,绝无疑忌。年久月深,两情缱绻,遂成欢娱,聚会如同夫妇。宽伺候董顺出外经商,遂与阿杨私约道:“吾与娘子莫非夙昔有缘?情好非一日,然欢娱有限,思恋无奈,娘子何如收拾所有金银物件,随我奔他处,庶得永为夫妇,岂不美哉?”阿杨许之。二人遂指天为誓,乃择十一月二十一日良辰日子,以此为约同去。

至其日,阿杨尽皆收拾房中金银轻赍之物,以待孙宽之来。

黄昏时,忽有一和尚求宿于董翁店,称是洛州翠主峰大悲寺僧,名道隆,因来北方抄化,天晚特来投宿一宵。董翁平日是个好善之人,便敞开店房,铺排床席款待。和尚斋饭罢即睡。时正大寒欲雪,董翁夫妇闭门熟睡。

二更时候,宽叩门来。阿杨暖得有酒在房中,与宽同饮数杯,少壮行色。语话良久,遂携所有物色与宽同去。才出门外,但见天阴雨湿,路滑难行,对此风景,越添愁闷,思忆公姑,泪下如雨。阿杨苦不肯行,密告孙宽:“奴欲去不得,另约一宵同去,未为晚矣。”宽无计奈何,思之:“万一迟留,恐漏泄此事,机会必不再矣。彼自有丈夫在,岂有真恋我哉。”见其所有物色颇富,欲谋杀之而不得,遂拔刀杀死阿杨。正是:背夫不义先遭戮,奸贼无情竟被刑。

当下孙宽既杀死了阿杨,四下寂静,并无知者,遂夺却金宝,置其尸于枯井中而去。未几和尚起来,山外登厕,忽跌下枯井中。井深数丈,无路可上。天明和尚小伴童起来,遍寻和尚不见,遂唤问店主。董翁起来遍寻,至饭时亦不见阿杨。径入房中,看四壁皆空,财物一无所留。董翁思量:“阿杨定是与和尚走了。”上下山中,遍寻无迹,遂问卜于巡官。巡官占云:“寻人不见,宜向东南角上搜寻。”董翁如其言,寻至屋厕枯井边,但见芦草交加,微带鲜血,忽闻井中人声。董翁遂请东舍王三将长梯及绳索直下井中。但见井下有一和尚,连声叫屈,阿杨已被人杀死在井中。王三用长绳缚了和尚,吊上井来,众人乱拳殴打,不由和尚分说。乡邻、五保具状,解入县衙。知县将和尚根勘,和尚供具:“本人是洛州大悲寺僧,因来此乡抄化,托宿于董家店。夜半起来登厕,误被跌下井中,见有一死妇人横死在内,不知是谁人杀死。”狱吏道:“分明是你谋杀其妇,欲利彼之财物,尚何抵赖?”竟不由分说,日夕拷打,要他招认。和尚受苦难禁,只得招认。知县韩遂申解府衙。拯唤和尚问及原因,和尚长叹曰:“前生负此妇死债矣。”

从实直供具。拯思之:“既是洛阳和尚,与董家店相去七百余里,岂仓卒能与妇人私通期约?必是冤屈难明。”遂将和尚散禁在狱,日夕根探,竟无明白。

拯偶得一计,唤狱司,就狱中所有大辟该死人,将一人密地剃了须发,假作僧人,押赴市曹斩了,号令三日。称是洛州大悲寺僧,为谋杀董家妇阿杨事,今已处决。又密遣公吏数人,出城外探听,或有众人拟议此事是非,急来通报。诸吏行至城外三十里,因到一店中买茶,见一婆子因问:“前日董翁家杀了阿杨公事曾结断否?”诸吏道:“和尚已偿命了。”婆子闻说,槌胸叫屈:“可惜这和尚,枉了性命。”诸吏细问因依,婆子道:“是此去十里头,有一船艄名孙宽,往来于董八家最熟,与阿杨私通,因谋她财物,遂杀了阿杨,弃尸于井中,不干和尚事。”诸吏即忙回报于拯。拯便差公吏数人,密缉孙宽,枷送入狱根勘。宽苦不肯招认,难以决案。拯因令取出宽,当堂笑绐之曰:“杀一人不过一人偿命,和尚既偿命了,安得有二人偿命之理?但是董八所诉失了金银四百余贯,你莫非捡得,便将还他,便可清脱汝之罪。”宽甚喜供具:“是旧日董家曾寄下金银一复,至今收藏小匮中。”拯差人押孙宽回家取金银来到,就唤董八前来认证。董八一见物色,便认得金银器及锦被一条:“果是我家物色。”拯再勘董家原昔并无寄与金银之事。又勾唤王婆来证。孙宽仍抵赖不肯招认。拯直:“阿杨之夫经商在外,汝以淫心戏之成奸,因利其财物,遂致谋害。现有董家物色在此证验,尚何得强辩不招?”拯道罢,着公吏极法拷究。孙宽神魂惊散,难以掩藏,只得一笔招成。遂押赴市曹处斩,和尚释放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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