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学门教育网
首页
字典
词典
成语
古诗
国学
洗冤集录 三十三、受杖死
作者:《洗冤集录》宋慈
定所受杖处疮痕阔狭,看阴囊及妇人阴门,并两胁肋、腰、小腹等处有无血荫痕。 小杖痕,左边横长三寸,阔二寸五分。右边横长三寸五分,阔三寸。各深三分。 大杖痕,左右各方圆三寸至三寸五分,各深三分,各有脓水。兼疮周回亦有脓水淹浸、皮肉溃烂去处。
背上杖疮,横长五寸,阔三寸,深五分。如日浅时,宜说兼疮周回,有毒气攻注、青赤 皮紧硬去处。如日数多时,宜说兼疮周回亦有脓水淹浸、皮肉溃烂去处,将养不较致命身死。
又有讯腿杖,而荆杖侵及外肾而死者,尤须细验。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精选古籍
西施艳史演
李煜词全集
林泉高致集
周书
三略
幼学琼林
真山民集
奉天录
青囊奥语
兵制
古籍分类
集部
子部
史部
经部
友情链接
学门教育网
快学习吧
©2019 学门教育网 版权所有
鲁ICP备19034508号-2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