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学门教育网
首页
字典
词典
成语
古诗
国学
洗冤集录 五十三、验状说
作者:《洗冤集录》宋慈
凡验状,须开具死人尸首元在甚处?如何顿放?彼处四至?有何衣服在彼?逐一各检劄名件。其尸首有无雕青、灸瘢?旧有何缺折肢体及伛偻、拳跛、秃头、青紫、黑色、红志、肉瘤、蹄踵诸般疾状,皆要一一于验状声载,以备证验诈伪,根寻本原推勘。及有不得姓名人尸首,后有骨肉陈理者,便要验状证辨观之。今之验状若是简略,具述不全,致妨久远照用。况验尸首,本缘非理、狱囚、军人、无主死人,则委官定验,兼官司信凭检验状推勘,何可疏略?又况验尸失当,致罪非轻,当是任者切宜究之。
上一章
返回目录
精选古籍
尔雅
过江七事
断肠词
白石道人诗说
画禅室随笔
陶庵梦忆
前赤壁赋
周子全书
清平山堂话本
女仙外史
古籍分类
集部
子部
史部
经部
友情链接
学门教育网
快学习吧
©2019 学门教育网 版权所有
鲁ICP备19034508号-2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