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三家注 卷三十 平準書第八

作者:《史记三家注》(汉)司马迁撰 (唐)司马贞等注

  集解漢書百官表曰大司農屬官有平準令。索隱大司農屬官有平準令丞者,以均天下郡國轉販,貴則賣之,賤則買之,貴賤相權輸,歸于京都,故命曰「平準」。

  漢興,接秦之獘,丈夫從軍旅,老弱轉糧饟,作業劇而財匱,自天子不能具鈞駟,〔一〕而將相或乘牛車,齊民無藏蓋。〔二〕於是為秦錢重難用,〔三〕更令民鑄錢,〔四〕一黃金一斤,〔五〕約法省禁。而不軌逐利之民,蓄積餘業以稽市物,物踊騰糶,〔六〕米至石萬錢,馬一匹則百金。〔七〕

  〔一〕索隱天子駕駟馬,其色宜齊同。今言國家貧,天子不能具鈞色之駟馬。漢書作「醇駟」,醇與純同,純一色也。或作「騂」,非也。

  〔二〕集解如淳曰:「齊等無有貴賤,故謂之齊民。若今言「平民」矣。」晉灼曰:「中國被教之民也。」蘇林曰:「無物可蓋藏也。」

  〔三〕索隱顧氏按:古今注云「秦錢半兩,徑一寸二分,重十二銖」。

  〔四〕集解漢書食貨志曰:「鑄榆莢錢。」索隱食貨志云「鑄莢錢」。按:古今注云榆莢錢重三銖,錢譜云文為「漢興」也。

  〔五〕索隱按:如淳云「時以錢為貨,黃金一斤直萬錢」,非也。又臣瓚下注云「秦以一溢為一金,漢以一斤為一金」,是其義也。

  〔六〕集解李奇曰:「稽,貯滯也。」如淳曰:「稽,考也。考校市物價,貴賤有時。」晉灼曰:「踊,甚也。言計市物賤而豫益蓄之也。物貴而出賣,故使物甚騰也。漢書「糶」字作「躍」。」索隱李奇云「稽,貯滯」。韋昭云「稽,留待也」。稽字當如李韋二釋。晉灼及馬融訓稽為計及考,於義為疏。如淳云「踊騰猶低昂也。低昂者,乍賤乍貴也」。今按:漢書「糶」字作「躍」者,謂物踊貴而價起,有如物之騰躍而起也。然糶者出賣之名,故食貨志云「大熟則上糶三而舍一」是也。

  〔七〕集解瓚曰:「秦以一溢為一金,漢以一斤為一金。」

  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重租稅以困辱之。孝惠、高后時,為天下初定,復弛商賈之律,然市井之子孫亦不得仕宦為吏。量吏祿,度官用,以賦於民。而山川園池市井〔一〕租稅之入,自天子以至于封君湯沐邑,皆各為私奉養焉,不領於天下之經費〔二〕。漕轉山東粟,以給中都官,〔三〕歲不過數十萬石。

  〔一〕正義古人未有市,(及井)若朝聚井汲水,便將貨物於井邊貨賣,故言市井也。   〔二〕索隱按:經訓常。言封君已下皆以湯沐邑為私奉養,故不領入天子之常稅,為一年之費也。

  〔三〕索隱按:中都猶都內也,皆天子之倉府。以給中都官者,即今太倉以畜官儲是也。

  至孝文時,莢錢益多,輕,〔一〕乃更鑄四銖錢,其文為「半兩」,令民縱得自鑄錢。故吳諸侯也,以即山鑄錢,〔二〕富埒天子,〔三〕其後卒以叛逆。鄧通,大夫也,以鑄錢財過王者。故吳、鄧氏錢布天下,而鑄錢之禁生焉。

  〔一〕集解如淳曰:「如榆莢也。」   〔二〕索隱按:即訓就。就山鑄錢,故下文云「銅山」是也。一解,即山,山名也。

  〔三〕集解徐廣曰:「埒者,際畔。言鄰接相次也。」駰按:孟康曰「富與天子等而微減也。或曰埒,等也」。   匈奴數侵盜北邊,屯戍者多,邊粟不足給食當食者。於是募民能輸及轉粟於邊者拜爵,爵得至大庶長。〔一〕

  〔一〕索隱按:漢書食貨志云文帝用晁錯言,「令人入粟邊六百石,爵上造;稍增至四千石,為五大夫;萬二千石,為大庶長;各以多少為差」。   孝景時,上郡以西旱,亦復脩賣爵令,而賤其價以招民;及徒復作,得輸粟縣官以除罪。益造苑馬以廣用,〔一〕而宮室列觀輿馬益增脩矣。   〔一〕索隱謂增益苑囿,造廄而養馬以廣用,則馬是軍國之用也。

  至今上即位數歲,漢興七十餘年之閒,國家無事,非遇水旱之災,民則人給家足,都鄙廩庾皆滿,而府庫餘貨財。京師之錢累巨萬,〔一〕貫朽而不可校。〔二〕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至腐敗不可食。眾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閒成群,而乘字牝者儐而不得聚會。〔三〕守閭閻者食粱肉,為吏者長子孫,〔四〕居官者以為姓號。〔五〕故人人自愛而重犯法,先行義而後絀恥辱焉。當此之時,網疏而民富,役財驕溢,或至兼并豪黨之徒,以武斷於鄉曲。〔六〕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爭于奢侈,室廬輿服僭于上,無限度。物盛而衰,固其變也。

  〔一〕集解韋昭曰:「巨萬,今萬萬。」

  〔二〕集解如淳曰:「校,數也。」

  〔三〕集解漢書音義曰:「皆乘父馬,有牝馬閒其閒則相踶齧,故斥不得出會同。」

  〔四〕集解如淳曰:「時無事,吏不數轉,至于子孫長大而不轉職任。」

  〔五〕集解如淳曰:「倉氏、庾氏是也。」索隱注「倉氏庾氏」,按出食貨志。   〔六〕索隱謂鄉曲豪富無官位,而以威勢主斷曲直,故曰武斷也。

  自是之後,嚴助、朱買臣等招來東甌,〔一〕事兩越,〔二〕江淮之閒蕭然煩費矣。唐蒙、司馬相如開路西南夷,鑿山通道千餘里,以廣巴蜀,巴蜀之民罷焉。彭吳〔三〕賈滅朝鮮,〔四〕置滄海之郡,則燕齊之閒靡然發動。及王恢設謀\馬邑,匈奴絕和親,侵擾北邊,兵連而不解,天下苦其勞,而干戈日滋。行者齎,居者送,中外騷擾而相奉,百姓抏獘〔五〕以巧法,財賂衰秏而不贍。入物者補官,出貨者除罪,選舉陵遲,廉恥相冒,武力進用,法嚴令具。興利之臣自此始也。〔六〕

  〔一〕正義烏侯反。今台州永寧是也。   〔二〕正義南越及閩越。南越,今廣州南海也。閩越,今建州建安也。

  〔三〕索隱人姓名。   〔四〕索隱彭吳始開其道而滅之也。

  〔五〕索隱按:三蒼音五官反。鄒氏又五亂反。按:抏者,秏也,消秏之名。言百姓貧獘,故行巧抵之法也。

  〔六〕集解韋昭曰:「桑弘羊、孔僅之屬。」

  其後漢將歲以數萬騎出擊胡,及車騎將軍衛青取匈奴河南地〔一〕,築朔方。〔二〕當是時,漢通西南夷道,作者數萬人,千里負擔饋糧,率十餘鍾致一石,〔三〕散幣於邛僰〔四〕以集之。數歲道不通,蠻夷因以數攻,吏發兵誅之。〔五〕悉巴蜀租賦不足以更之〔六〕,乃募豪民田南夷,入粟縣官,而內受錢於都內。〔七〕東至滄海之郡,人徒之費擬於南夷。又興十萬餘人築衛朔方,轉漕〔八〕甚遼遠,自山東咸被其勞,費數十百巨萬,府庫益虛。乃募民能入奴婢得以終身復,為郎增秩,及入羊為郎,始於此。

  〔一〕正義謂靈、夏三州地,取在元朔二年。   〔二〕正義今夏州也。括地志云:「夏州,秦上郡,漢分置朔方郡,魏不改,隋置夏州也。」

  〔三〕集解漢書音義曰:「鍾六石四斗。」

  〔四〕索隱應劭云:「臨邛屬蜀,僰屬犍為。」

  〔五〕索隱吏發興誅之。謂發軍興以誅之也。   〔六〕集解韋昭曰:「更,續也。或曰更,償也。」

  〔七〕集解服虔曰:「入穀於外縣,受錢於內府也。」

  〔八〕索隱按:說文云「漕,水轉穀也」。一云車運\曰轉,水運\曰漕也。

  其後四年,〔一〕而漢遣大將將六將軍,軍十餘萬,擊右賢王,獲首虜萬五千級。明年,大將軍將六將軍仍再出擊胡,得首虜萬九千級。捕斬首虜之士受賜黃金二十餘萬斤,虜數萬人皆得厚賞,衣食仰給縣官;而漢軍之士馬死者十餘萬,兵甲之財轉漕之費不與焉。於是大農陳藏錢〔二〕經秏,賦稅既竭,猶不足以奉戰士。有司言:「天子曰「朕聞五帝之教不相復而治,禹湯之法不同道而王,所由殊路,而建德一也。北邊未安,朕甚悼之。日者,大將軍攻匈奴,斬首虜萬九千級,留蹛無所食。〔三〕議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免減罪」。請置賞官,命曰武功爵。〔四〕級十七萬,凡直三十餘萬金。〔五〕諸買武功爵官首者試補吏,先除;〔六〕千夫如五大夫;〔七〕其有罪又減二等;爵得至樂卿:〔八〕以顯軍功。」軍功多用越等,大者封侯卿大夫,小者郎吏。吏道雜而多端,則官職秏廢。   〔一〕集解徐廣曰:「元朔五年也。」

  〔二〕集解韋昭曰:「陳,久也。」

  〔三〕索隱留墆無所食。墆音迭,謂貯也。韋昭音滯,謂積也。又按:古今字詁「墆」今「滯」字,則墆與滯同。按:謂富人貯滯積穀,則貧者無所食也。

  〔四〕集解瓚曰:「茂陵中書有武功爵:一級曰造士,二級曰閑輿衛,三級曰良士,四級曰元戎士,五級曰官首,六級曰秉鐸,七級曰千夫,八級曰樂卿,九級曰執戎,十級曰左庶長,十一級曰軍衛。此武帝所制以軍功。」

  〔五〕索隱大顏云「一金,萬錢也。計十一級,級十七萬,合百八十七萬金」。而此云「三十餘萬金」,其數必有誤者。顧氏按:〔或〕解云初一級十七萬,自此已上每級加二萬,至十一級,合成三十七萬也。

  〔六〕索隱官首,武功爵第五也,位稍高,故得試為吏,先除用也。

  〔七〕索隱千夫,武功爵第七;五大夫,二十爵第九也。言千夫爵秩比於五大夫二十爵第九,故楊僕以千夫為吏是也。

  〔八〕集解徐廣曰:「爵名也。」駰案:漢書音義曰「十爵左庶長以至十八爵為大庶長也,名樂卿。樂卿者,朝位從九卿,加「樂」者,別正卿。又十九爵為樂公,食公卿祿而無職也」。索隱按:此言武功置爵惟得至於樂卿也。臣瓚所引茂陵書,蓋後人記其爵失次耳。今注稱十爵至十八庶長為樂卿,十九至二十為樂公,乃以舊二十爵釋武功爵,蓋亦臆說,非也。大顏亦以為然。

  自公孫弘以春秋之義繩臣下取漢相,張湯用唆文決理為廷尉,於是見知之法生,〔一〕而廢格沮誹〔二〕窮治之獄用矣。其明年,淮南、衡山、江都王謀\反跡見,而公卿尋端治之,竟其黨與,而坐死者數萬人,長吏益慘急而法令明察。

  〔一〕集解張晏曰:「吏見知不舉劾為故縱。」   〔二〕集解如淳曰:「廢格天子文法,使不行也。誹謂非上所行,若顏異反脣之比也。」索隱格音閣,亦如字。沮音才緒反。誹音非。按:謂廢格天子之命而不行,及沮敗誹謗之者,皆被窮治,故云廢格沮誹之獄用矣。

  當是之時,招尊方正賢良文學之士,或至公卿大夫。公孫弘以漢相,布被,食不重味,為天下先。然無益於俗,稍騖\於功利矣。

  其明年,驃騎仍再出擊胡,獲首四萬。其秋,渾邪王率數萬之眾來降,於是漢發車二萬乘迎之。既至,受賞,賜及有功之士。是歲費凡百餘巨萬。

  初,先是往十餘歲河決觀,〔一〕梁楚之地固已數困,而緣河之郡隄塞河,輒決壞,費不可勝計。其後番係欲省底柱之漕,穿汾、河渠以為溉田,作者數萬人;鄭當時為渭漕渠回遠,鑿直渠自長安至華陰,作者數萬人;朔方亦穿渠,作者數萬人:各歷二三期,功未就,費亦各巨萬十數。

  〔一〕集解徐廣曰:「觀,縣名也。屬東郡,光武改曰衛,公國。」

  天子為伐胡,盛養馬,馬之來食長安者數萬匹,卒牽掌者關中不足,乃調旁近郡。而胡降者皆衣食縣官,縣官不給,天子乃損膳,解乘輿駟,出御府禁藏以贍之。

  其明年,山東被水菑,民多飢乏,於是天子遣使者虛郡國倉廥〔一〕以振貧民。猶不足,又募豪富人相貸假。尚不能相救,乃徙貧民於關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二〕七十餘萬口,衣食皆仰給縣官。數歲,假予產業,使者分部護之,冠蓋相望。其費以億計,不可勝數。於是縣官大空。   〔一〕集解徐廣曰:「音膾。」

  〔二〕集解服虔曰:「地名,在北方千里。」如淳曰:「長安已北,朔方已南。」瓚曰:「秦逐匈奴以收河南地,徙民以實之,謂之新秦。今以地空,故復徙民以實之。」   而富商大賈或蹛財役貧,〔一〕轉轂百數,〔二〕廢居〔三〕居邑,〔四〕封君皆低首仰給。〔五〕冶鑄煮鹽,財或累萬金,而不佐國家之急,黎民重困。於是天子與公卿議,更錢造幣以贍用,而摧浮淫并兼之徒。是時禁苑有白鹿而少府多銀錫。自孝文更造四銖錢,至是歲四十餘年,從建元以來,用少,縣官往往即多銅山而鑄錢,民亦閒盜鑄錢,不可勝數。錢益多而輕,〔六〕物益少而貴。〔七〕有司言曰:「古者皮幣,諸侯以聘享。金有三等,黃金為上,白金為中,赤金為下。〔八〕今半兩錢法重四銖,〔九〕而姦或盜摩錢裏取鋊,〔一0〕錢益輕薄而物貴,則遠方用幣煩費不省。」乃以白鹿皮方尺,緣以藻繢,〔一一〕為皮幣,直四十萬。王侯宗室朝覲聘享,必以皮幣薦璧,然后得行。

  〔一〕集解漢書音義曰:「蹛,停也。一曰貯也。」索隱蕭該按:字林云「貯,塵也,音佇」。此謂居積停滯塵久也。或作「貯」,子貢發貯鬻財是也。

  〔二〕集解李奇曰:「車也。」

  〔三〕集解徐廣曰:「廢居者,貯畜之名也。有所廢,有所畜,言其乘時射利也。」索隱劉氏云:「廢,出賣;居,停蓄也。」是出賣於居者為廢,故徐氏云「有所廢,有所畜」是也。

  〔四〕集解駰按:服虔曰「居穀於邑也」。如淳曰「居賤物於邑中,以待貴也」。索隱服虔云「居穀於邑中」是也。

  〔五〕集解晉灼曰:「低音抵距。」服虔曰:「仰給於商賈。」索隱按:服虔云「仰給於商賈」,是也。而劉伯莊以為「封君及大商皆低首營私以自給,不佐天子」,非也。

  〔六〕集解如淳曰:「磨錢取鋊故也。」瓚曰:「鑄錢者多,故錢輕。輕亦賤也。」

  〔七〕集解如淳曰:「但鑄作錢,不作餘物。」   〔八〕集解漢書音義曰:「白金,銀也。赤金,丹陽銅也。」索隱說文云:「銅,赤金也。」注云「丹陽銅」者,神異經云西方金山有丹陽銅也。

  〔九〕集解韋昭曰:「文為半兩,實重四銖。」

  〔一0〕集解徐廣曰:「音容。」呂靜曰:「冶器法謂之鋊。」

  〔一一〕集解徐廣曰:「藻,一作「紫」也。」

  又造銀錫為白金。〔一〕以為天用莫如龍,〔二〕地用莫如馬,〔三〕人用莫如龜,〔四〕故白金三品:其一曰重八兩,圜之,其文龍,〔五〕名曰「白選」,〔六〕直三千;〔七〕二曰以重差小,方之,〔八〕其文馬,〔九〕直五百;三曰復小,撱之,〔一0〕其文龜,〔一一〕直三百。令縣官銷半兩錢,更鑄三銖錢,文如其重。盜鑄諸金錢罪皆死,而吏民之盜鑄白金者不可勝數。

  〔一〕集解如淳曰:「雜鑄銀錫為白金也。」   〔二〕索隱易云行天莫如龍也。   〔三〕索隱易云行地莫如馬也。

  〔四〕索隱禮曰「諸侯以龜為寶」也。

  〔五〕索隱顧氏案:錢譜「其文為龍,隱起,肉好皆圜,文又作雲霞之象」。

  〔六〕索隱名白選。蘇林曰:「選音「選擇」之「選」。」包愷及劉氏音息戀反。尚書大傳云:「夏后氏不殺不刑,死罪罰二千饌。」馬融云:「饌,六兩。」漢書作「撰」,音同。

  〔七〕索隱晉灼按:黃圖直三千二百。

  〔八〕索隱謂以八兩差為三品,此重六兩,下小隋重四兩也。云「以重差小」者,謂半兩為重,故差小重六兩,而其形方也。

  〔九〕索隱錢譜:「肉好皆方,隱起馬形。肉好之下又是連珠文也。」

  〔一0〕索隱復小隋之。湯果反。爾雅注「隋者,狹長也」。謂長而方,去四角也。

  〔一一〕索隱錢譜:「肉圓好方,為隱起龜甲文。」

  於是以東郭咸陽、〔一〕孔僅為大農丞,領鹽鐵事;桑弘羊以計算用事,侍中。咸陽,齊之大煮鹽,孔僅,南陽大冶,皆致生累千金,故鄭當時進言之。弘羊,雒陽賈人子,以心計,年十三侍中。故三人言利事析秋豪矣。〔二〕

  〔一〕索隱東郭,姓;咸陽,名也。按:風俗通東郭牙,齊大夫,咸陽其後也。

  〔二〕索隱按:言百物毫芒至秋皆美細。今言弘羊等三人言利事纖悉,能分析其秋毫也。

  法既益嚴,吏多廢免。兵革數動,民多買復及五大夫,徵發之士益鮮。於是除千夫五大夫為吏,不欲者出馬;故吏皆(通)適令伐棘上林,〔一〕作昆明池。〔二〕

  〔一〕集解韋昭曰:「欲令出馬,無馬者令伐棘。」索隱故吏皆適伐棘。謂故吏先免者,皆適令伐棘上林,不謂無馬者。韋說非也。

  〔二〕索隱按:黃圖云「昆明池周四十里,以習水戰」。又荀悅云「昆明子居滇河中,故習水戰以伐之也」。   其明年,大將軍、驃騎大出擊胡,〔一〕得首虜八九萬級,賞賜五十萬金,漢軍馬死者十餘萬匹,轉漕車甲之費不與焉。是時財匱,戰士頗不得祿矣。

  〔一〕集解徐廣曰:「元狩四年也。」

  有司言三銖錢輕,易姦詐,乃更請諸郡國鑄五銖錢,周郭其下,令不可磨取鋊焉。

  大農上鹽鐵丞孔僅、咸陽言:「山海,天地之藏也,皆宜屬少府,〔一〕陛下不私,以屬大農佐賦。願募民自給費,因官器作煮鹽,官與牢盆。〔二〕浮食奇民〔三〕欲擅管〔四〕山海之貨,以致富羨,〔五〕役利細民。其沮事之議,〔六〕不可勝聽。敢私鑄鐵器煮鹽者,釱左趾,〔七〕沒入其器物。郡不出鐵者,置小鐵官,〔八〕便屬在所縣。」使孔僅、東郭咸陽乘傳舉行天下鹽鐵,作官府,除故鹽鐵家富者為吏。吏道益雜,不選,而多賈人矣。

  〔一〕索隱韋昭云:「天子私所賜經用也。公用屬大司農也。」

  〔二〕集解如淳曰:「牢,廩食也。古名廩為牢也。盆者,煮鹽之盆也。」索隱予牢盆。按:蘇林云「牢,價直也。今代人言「雇手牢盆」」。晉灼云蘇說是。樂產云「牢乃盆名」,其說異。

  〔三〕索隱奇,包愷音羈。諸侯也,非農工之儔,故言奇也。   〔四〕集解張晏曰:「若人執倉庫之管籥。或曰管,固。」索隱擅筦。音管。上音善。

  〔五〕索隱弋戰反。羨,饒也,與「衍」同義。

  〔六〕索隱沮,止也。僅等言山海之藏宜屬大農,奇人欲擅利,必有沮止之議,此不可聽許也。   〔七〕集解史記音隱曰:「釱音徒計反。」韋昭曰:「釱,以鐵為之,著左趾以代刖也。」索隱按:三蒼云「釱,踏腳鉗也」。字林徒計反。張斐漢晉律序云「狀如跟衣,著(足)〔左〕足下,重六斤,以代臏,至魏武改以代刖也」。   〔八〕集解鄧展曰:「鑄故鐵。」

  商賈以幣之變,多積貨逐利。於是公卿言:「郡國頗被菑害,貧民無產業者,募徙廣饒之地。陛下損膳省用,出禁錢以振元元,寬貸賦,而民不齊出於南畝,〔一〕商賈滋眾。貧者畜積無有,皆仰縣官。異時〔二〕算軺車〔三〕賈人緡錢〔四〕皆有差,請算如故。諸賈人末作貰貸賣買,居邑稽諸物,〔五〕及商以取利者,雖無市籍,各以其物自占,〔六〕率緡錢二千而一算。〔七〕諸作有租及鑄,〔八〕率緡錢四千一算。非吏比者三老、北邊騎士,〔九〕軺車以一算;商賈人軺車二算;〔一0〕船五丈以上一算。匿不自占,占不悉〔一一〕,戍邊一歲,沒入緡錢。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賈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屬,皆無得籍名田,以便農。〔一二〕敢犯令,沒入田僮。」〔一三〕   〔一〕集解李奇曰:「齊,皆也。」

  〔二〕索隱異時猶昔時也。

  〔三〕索隱說文云:「軺,小車也。」傅子云:「漢代賤乘軺,今則貴之。」言算軺車者,有軺車使出稅一算二算也。

  〔四〕集解李斐曰:「緡,絲也,以貫錢也。一貫千錢,出二十算也。詩云「維絲伊緡」。」如淳曰:「胡公名錢為緡者,詩云「氓之蚩蚩,抱布貿絲」,故謂之緡也。」索隱緡音旻。緡者,絲繩以貫錢者。千錢出二十算也。

  〔五〕索隱稽者,停也,留也,即上文所謂「廢居居邑」也。

  〔六〕索隱按:郭璞云「占,自隱度也」。謂各自隱度其財物多少,為文簿送之官也。若不盡,皆沒入於官。音之贍反。   〔七〕集解瓚曰:「此緡錢為是儲緡錢也,故隨其用所施,施於利重者其算亦多。」

  〔八〕集解如淳曰:「以手力所作而賣之。」   〔九〕集解如淳曰:「非吏而得與吏比者,官謂三老、北邊騎士也。樓船令邊郡選富者為車騎士。」

  〔一0〕集解如淳曰:「商賈有軺車,使出二算,重其賦也。」

  〔一一〕索隱悉,盡也,具也。若通家財不周悉盡者,罰戍邊一歲。

  〔一二〕索隱謂賈人有市籍,不許以名占田也。

  〔一三〕索隱若賈人更占田,則沒其田及僮僕,皆入之於官也。

  天子乃思卜式之言,召拜式為中郎,爵左庶長,賜田十頃,布告天下,使明知之。

  初,卜式者,河南人也,以田畜為事。親死,式有少弟,弟壯,式脫身出分,獨取畜羊百餘,田宅財物盡予弟。式入山牧十餘歲,羊致千餘頭,買田宅。而其弟盡破其業,式輒復分予弟者數矣。是時漢方數使將擊匈奴,卜式上書,願輸家之半縣官助邊。天子使使問式:「欲官乎?」式曰:「臣少牧,不習仕宦,不願也。」使問曰:「家豈有冤,欲言事乎?」式曰:「臣生與人無分爭。式邑人貧者貸之,不善者教順之,所居人皆從式,式何故見冤於人!無所欲言也。」使者曰:「苟如此,子何欲而然?」式曰:「天子誅匈奴,愚以為賢者宜死節於邊,有財者宜輸委,如此而匈奴可滅也。」使者具其言入以聞。天子以語丞相弘。弘曰:「此非人情。不軌之臣,不可以為化而亂法,願陛下勿許。」於是上久不報式,數歲,乃罷式。式歸,復田牧。歲餘,會軍數出,渾邪王等降,縣官費眾,倉府空。其明年,貧民大徙,皆仰給縣官,無以盡贍。卜式持錢二十萬予河南守,以給徙民。河南上富人助貧人者籍,天子見卜式名,識之,曰「是固前而欲輸其家半助邊」,乃賜式外繇四百人。〔一〕式又盡復予縣官。是時富豪皆爭匿財,唯式尤欲輸之助費。天子於是以式終長者,故尊顯以風百姓。

  〔一〕集解漢書音義曰:「外繇謂戍邊也。一人出三百錢,謂之過更。式歲得十二萬錢也。一說,在繇役之外得復除四百人。」

  初,式不願為郎。上曰:「吾有羊上林中,欲令子牧之。」式乃拜為郎,布衣屩而牧羊。〔一〕歲餘,羊肥息。上過見其羊,善之。式曰:「非獨羊也,治民亦猶是也。以時起居;惡者輒斥去,毋令敗群。」上以式為奇,拜為緱氏令試之,緱氏便之。遷為成皋令,將漕最。上以為式朴忠,拜為齊王太傅。

  〔一〕集解韋昭曰:「屩,草屝。」

  而孔僅之使天下鑄作器,三年中拜為大農,列於九卿。〔一〕而桑弘羊為大農丞,筦諸會計事,稍稍置均輸以通貨物矣。〔二〕

  〔一〕集解徐廣曰:「元鼎二年,時丙寅歲也。」   〔二〕集解孟康曰:「謂諸當所輸於官者,皆令輸其土地所饒,平其所在時價,官更於他處賣之。輸者既便而官有利。漢書百官表大司農屬官有均輸令。」   始令吏得入穀補官,郎至六百石。

  自造白金五銖錢後五歲,赦吏民之坐盜鑄金錢死者數十萬人。其不發覺相殺者,不可勝計。赦自出者百餘萬人。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抵無慮皆鑄金錢矣。〔一〕犯者眾,吏不能盡誅取,於是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分曹循行郡國,〔二〕舉兼并之徒守相為(吏)〔利〕者。而御史大夫張湯方隆貴用事,減宣、杜周等為中丞,義縱、尹齊、王溫舒等用慘急刻深為九卿,而直指夏蘭之屬始出矣。

  〔一〕索隱抵音氐。抵,歸也。劉氏云「大抵猶大略也」。案:大抵無慮者,謂言大略歸於鑄錢,更無他事從慮。

  〔二〕集解服虔曰:「分曹職案行。」

  而大農顏異誅。〔一〕初,異為濟南亭長,以廉直稍遷至九卿。上與張湯既造白鹿皮幣,問異。異曰:「今王侯朝賀以蒼璧,直數千,而其皮薦反四十萬,本末不相稱。」天子不說。張湯又與異有卻,及有人告異以它議,事下張湯治異。異與客語,客語初令下有不便者,〔二〕

  異不應,微反脣。湯奏當異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誹,論死。自是之後,有腹誹之法(以此)〔比〕,而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矣。

  〔一〕集解徐廣曰:「元狩四年,時壬戌歲也。」

  〔二〕集解李奇曰:「異與客語,道詔令初下,有不便處也。」

  天子既下緡錢令而尊卜式,百姓終莫分財佐縣官,於是(楊可)告緡錢縱矣。

  郡國多姦鑄錢,〔一〕錢多輕,而公卿請令京師鑄鍾官赤側〔二〕,一當五,賦官用非赤側不得行。〔三〕白金稍賤,民不寶用,縣官以令禁之,無益。歲餘,白金終廢不行。

  〔一〕索隱謂多姦巧,雜以鉛錫也。   〔二〕集解如淳曰:「以赤銅為其郭也。今錢見有赤側者,不知作法云何。」索隱鍾官掌鑄赤側之錢。韋昭云「側,邊也」,故晉灼云「以赤銅為郭。今錢見有赤側者」。   〔三〕集解漢書音義曰:「俗所謂紫紺錢也」。

  是歲也,張湯死〔一〕而民不思。〔二〕

  〔一〕集解徐廣曰:「元鼎三年。」   〔二〕索隱樂產云:「諸所廢興,附上困下,皆自湯,故人不思之也。」

  其後二歲,赤側錢賤,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廢。於是悉禁郡國無鑄錢,專令上林三官鑄。〔一〕錢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錢不得行,諸郡國所前鑄錢皆廢銷之,輸其銅三官。而民之鑄錢益少,計其費不能相當,唯真工大姦乃盜為之。

  〔一〕集解漢書百官表:「水衡都尉,武帝元鼎二年初置,掌上林苑,屬官有上林均輸、鍾官、辨銅令。」然則上林三官,其是此三令乎?

  卜式相齊,而楊可告緡遍天下,〔一〕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杜周治之,獄少反者。〔二〕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監分曹往,〔三〕即治郡國緡錢,得民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宅亦如之。於是商賈中家以上大率破,民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藏之產業,而縣官有鹽鐵緡錢之故,用益饒矣。

  〔一〕集解瓚曰:「商賈居積及伎巧之家,非桑農所生出,謂之緡。茂陵中書有緡田奴婢是也。」索隱姓楊,名可。如淳云:「告緡者,令楊可告占緡之不盡者也。」

  〔二〕集解如淳曰:「治匿緡之罪,其獄少有反者。」索隱反音番。反謂反使從輕也。案:劉德為京兆尹,每行縣,多所平反是也。

  〔三〕索隱如淳云:「曹,輩也。謂分曹輩而出為使也。」

  益廣關,置左右輔。〔一〕

  〔一〕集解徐廣曰:「元鼎三年,丁卯歲,徙函谷關於新安東界。」

  初,大農筦鹽鐵官布多,〔一〕置水衡,欲以主鹽鐵;及楊可告緡錢,上林財物眾,乃令水衡主上林。上林既充滿,益廣。是時越欲與漢用船戰逐,〔二〕乃大修昆明池,列觀環之。治樓船,高十餘丈,旗幟加其上,甚壯。〔三〕於是天子感之,乃作柏梁臺,高數十丈。宮室之修,由此日麗。

  〔一〕索隱布謂泉布。

  〔二〕集解韋昭曰:「戰鬥馳逐也。」

  〔三〕索隱蓋始穿昆明池,欲與滇王戰,今乃更大修之,將與南越呂嘉戰逐,故作樓船,於是楊僕有將軍之號。又下云「因南方樓船卒二十餘萬擊南越」也。昆明池有豫章館。豫章,地名,以言將出軍於豫章也。

  乃分緡錢諸官,而水衡、少府、大農、太僕各置農官,往往即郡縣比沒入田〔一〕田之。其沒入奴婢,分諸苑養狗馬禽獸,及與諸官。諸官益雜置多,〔二〕徒奴婢眾,而下河漕度四百萬石,〔三〕及官自糴乃足。〔四〕

  〔一〕索隱比昔所沒入之田也。

  〔二〕集解如淳曰:「水衡、少府、太僕、司農皆有農官,是為多。」

  〔三〕索隱樂產云:「度猶運\也。」   〔四〕索隱按:謂天子所給廩食者多,故官自糴乃足也。

  所忠〔一〕言:「世家子弟〔二〕富人或鬥雞走狗馬,弋獵博戲,亂齊民。」〔三〕乃徵諸犯令,相引數千人,命曰「株送徒」。入財者得補郎,郎選衰矣。〔四〕

  〔一〕索隱人姓名。服虔云「掌故官,取書於司馬相如者,封禪書公孫卿因所忠言寶鼎是也」。唯姚察獨以為「所患」,非也。

  〔二〕集解如淳曰:「世世有祿秩家。」

  〔三〕索隱晉灼云:「中國被教整齊之人也。」   〔四〕集解應劭曰:「株,根本也。送,引也。」如淳曰:「株,根蔕也。諸坐博戲事決為徒者,能入錢得補郎也。或曰,先至者為根。」索隱李奇云:「先至者為魁株。」應劭云:「株,根本也。送,當作「選」。選,引也。」應、李二音是。先至之人令之相引,似若得其株本,則枝葉自窮,故曰「株送徒」。又文穎曰:「凡鬥雞勝者為株。」傳云:「陽溝之雞,三歲為株。」今則鬥雞走馬者用之。因其鬥雞本勝時名,故云株送徒者也。

  是時山東被河菑,及歲不登數年,人或相食,方一二千里。天子憐之,詔曰:「江南火耕水耨,〔一〕令飢民得流就食江淮閒,欲留,留處。」遣使冠蓋相屬於道,護之,下巴蜀粟以振之。

  〔一〕集解應劭曰:「燒草,下水種稻,草與稻並生,高七八寸,因悉芟去,復下水灌之,草死,獨稻長,所謂火耕水耨也。」

  其明年,天子始巡郡國。東度河,河東守不意行至,不辨,自殺。行西踰隴,隴西守以行往卒,〔一〕天子從官不得食,隴西守自殺。於是上北出蕭關,從數萬騎,獵新秦中,以勒邊兵而歸。新秦中或千里無亭徼,〔二〕於是誅北地太守以下,而令民得畜牧邊縣,〔三〕官假馬母,三歲而歸,及息什一,以除告緡,用充仞新秦中。〔四〕

  〔一〕集解漢書音義曰:「踰,度也。卒,倉卒也。」

  〔二〕集解如淳曰:「徼,亦卒求盜之屬也。」晉灼曰:「徼,塞也。」瓚曰:「既無亭候,又不徼循,無衛邊之備也。」

  〔三〕集解漢書音義曰:「令民得畜牧於邊縣也。」瓚曰:「先是,新秦中千里無民,畏寇不敢畜牧,令設亭徼,故民得畜牧也。」   〔四〕集解李奇曰:「邊有官馬,今令民能畜官母馬者,滿三歲歸之也。及有蕃息,與當出緡算者,皆復令居新秦中,又充仞之也。謂與民母馬,令得為馬種;令十母馬還官一駒,此為息什一也。」瓚曰:「前以邊用不足,故設告緡之令,設亭徼,邊民無警,皆得田牧。新秦中已充,故除告緡,不復取於民也。」

  既得寶鼎,立后土、太一祠,〔一〕公卿議封禪事,而天下郡國皆豫治道橋,繕故宮,及當馳道縣,縣治官儲,設供具,而望以待幸。   〔一〕集解徐廣曰:「元鼎四年立后土,五年立泰畤。」

  其明年,南越反,西羌侵邊為桀。於是天子為山東不贍,赦天下〔囚〕,因南方樓船卒二十餘萬人擊南越,數萬人發三河以西騎擊西羌,又數萬人度河築令居。〔一〕初置張掖、酒泉郡,〔二〕而上郡、朔方、西河、河西開田官,斥塞卒〔三〕六十萬人戍田之。中國繕道餽糧,遠者三千,近者千餘里,皆仰給大農。邊兵不足,乃發武庫工官兵器以贍之。車騎馬乏絕,縣官錢少,買馬難得,乃著令,令封君以下至三百石以上吏,以差出牝馬天下亭,亭有畜牸馬,歲課息。

  〔一〕索隱令音零,姚氏音連。韋昭云:「金城縣。」

  〔二〕集解徐廣曰:「元鼎六年。」

  〔三〕集解如淳曰:「塞候斥卒。」

  齊相卜式上書曰:「臣聞主憂臣辱。南越反,臣願父子與齊習船者往死之。」天子下詔曰:「卜式雖躬耕牧,不以為利,有餘輒助縣官之用。今天下不幸有急,而式奮願父子死之,雖未戰,可謂義形於內。賜爵關內侯,金六十斤,田十頃。」布告天下,天下莫應。列侯以百數,〔一〕皆莫求從軍擊羌、越。至酎,少府省金,〔二〕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餘人。〔三〕乃拜式為御史大夫。〔四〕

  〔一〕索隱劉氏言其多以百而數,故坐酎金失侯者一百六人。

  〔二〕集解如淳曰:「省視諸侯金有輕有重也。或曰,至嘗酎飲宗廟時,少府視其金多少也。」

  〔三〕集解如淳曰:「漢儀注王子為侯,侯歲以戶口酎黃金於漢廟,皇帝臨受獻金以助祭。大祀日飲酎,飲酎受金。金少不如斤兩,色惡,王削縣,侯免國。」

  〔四〕集解徐廣曰:「元鼎六年。」

  式既在位,見郡國多不便縣官作鹽鐵,鐵器苦惡,〔一〕賈貴,或彊令民賣買之。而船有算,商者少,物貴,乃因孔僅言船算事。上由是不悅卜式。

  〔一〕集解瓚曰:「謂作鐵器,民患苦其不好。」索隱器苦惡。苦音(苦)楛(反),言苦其器惡而買賣也。言器苦窳不好。凡病之器云苦。窳音庾,語見本紀。苦如字讀亦通也。

  漢連兵三歲,誅羌,滅南越,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一〕,且以其故俗治,毋賦稅。南陽、漢中以往郡,各以地比給初郡〔二〕吏卒奉〔三〕食幣物,傳車馬被具。而初郡時時小反,殺吏,漢發南方吏卒往誅之,閒歲萬餘人,費皆仰給大農。大農以均輸調鹽鐵助賦,故能贍之。然兵所過縣,為以訾給毋乏而已,不敢言擅賦法矣。〔四〕

  〔一〕集解徐廣曰:「南越為九郡。」駰案:晉灼曰「元鼎六年,定越地,以為南海、蒼梧、鬱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珠崖、儋耳郡;定西南夷,以為武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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