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 表三十七

作者:《清史稿》赵尔巽、柯劭忞等

  疆臣年表一(各省总督河督漕督附)

  一国治乱,君相尸之。一方治乱,岳伯尸之。清制:疆帅之重,几埒宰辅。选材特慎,部院莫儗,盖以此也。开国而后,戡籓拓边,率资其用。同治中兴,光绪还都,皆非疆帅无与成功。宣统改元,始削其权,则不国矣。唐之方镇,元之行省,史不表人,识者病之。今表疆臣,先列督、抚,附以河、漕。东三省外,北尽蒙、疆,西极回、藏,将军、都统,参赞、办事大臣有专地者,皆如疆帅,今并著焉。
精选古籍
古籍分类
友情链接

©2019 学门教育网 版权所有 鲁ICP备19034508号-2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