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书) 孔安国《尚书序》曰:先君孔子,讨论《坟典》,断自唐虞以下,讫於周。 芟夷烦乱,翦截浮辞,举其宏纲,撮其机要,足以垂世立教。典、谟、训、诰、誓、命之文凡百篇,所以恢弘至道,示人主以轨范也。帝王之制,坦然明白,可举而行,三千之徒,并受其义。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我先人用藏其家书於屋壁(颜师古曰:“《家语》云:‘孔腾,字襄,畏秦法峻急,藏《尚书》、《孝经》、《论语》於夫子旧堂中’。而《汉记·尹敏传》云孔鲋所藏。二说不同,未知孰是。”)。汉室龙兴,开设学校,旁求儒雅,以阐大猷。济南伏生,年过九十,失其本经,口以传授,裁二十馀篇。以其上古之书,谓之《尚书》。百篇之义,世莫得闻。(《汉·艺文志》云:“《尚书经》,二十九卷。”注云:“伏生所授者。”《儒林传》云:“伏生名胜,为秦博士。以秦时禁书,伏生壁藏之。其後大兵起,流亡。汉定,伏生求其书,亡数十篇,独得二十九篇,即以教於齐、鲁之。孝文时,求能治《尚书》者,天下无有。闻伏生治之,欲召,时伏生年九十馀,老不能行,於是诏太常,使掌故晁错往受之。”颜师古曰:“卫宏《定古文尚书序》云:‘伏生老,不能正言。
言不可晓,使其女传言教错。齐人语多与颍川异,错所不知凡十二三,略以其意属读而已。’”陆氏曰:“二十馀篇即马、郑所注二十九篇是也。”孔颖达曰: “《泰誓》本非伏生所传,武帝之世始出而得行,史因以入於伏生所传之内,故云二十九篇也。”今按此序言伏生失其本经,口以传授。《汉书》乃言初亦壁藏,而後亡数十篇。其说与此序不同,盖传闻异辞尔。至於篇数亦复不同者,伏生本但有《尧典》、《皋陶谟》、《禹贡》、《甘誓》、《汤誓》、《盘庚》、《高宗彤日》、《西伯戡黎》、《微子》、《牧誓》、《洪范》、《金》、《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品》、《多方》、《多士》、《立政》、《无逸》、《君》、《顾命》、《吕刑》、《文侯之命》、《贾誓》、《秦誓》,凡二十八篇,今加《泰誓》一篇,故为二十九篇耳。其《泰誓》甚伪之说,详见本篇,此未暇论也)。至鲁恭王,好治宫室,坏孔子旧宅,以广其居,於壁中得先人所藏古文虞、夏、商、周之书,及《传》、《论语》、《孝经》,皆科斗文字。王又升孔子堂,闻金石丝竹之音,乃不坏宅,悉以书还孔氏。科斗书废已久,时人无能知者,以所闻伏生之《书》考论文义,定其可知者,为隶古定,更以竹简写之,增多伏生二十五篇。伏生又以《舜典》合於《尧典》,《益稷》合於《皋陶谟》,《盘庚》三篇合为一,《康王之诰》合於《顾命》,复出此篇,并序,凡五十九篇,为四十六卷。其馀错乱摩灭,弗可复知,悉上送官,藏之书府,以待能者(陆氏曰:恭王,汉景帝子,名馀。《传》,谓《春秋》也。一云《周易十翼》非经,谓之《传》。科斗,虫名,虾子,书形似之。为隶古定,谓用隶书以易古文。吴氏曰:伏生传於既耄之时,而安国为隶古,文特定其所可知者,而一篇之中,一简之内,其不可知者盖不无矣,乃欲以是尽求作书之本意,与夫本末先後之义,其亦可谓难矣。而安国所增多之书,今篇目具在,皆文从字顺,非若伏生之书,诘曲聱牙,至有不可读者。夫四代之书,作者不一,乃至二人之手,而遂定为二体乎?其亦难言矣。二十五篇者,谓《大禹谟》、《五子之歌》、《允征》、《仲虺之诰》、《汤诰》、《伊训》、《太甲》三篇、《咸有一德》、《说命》三篇、《泰誓》三篇、《武成》、《旅獒》、《微子之命》、《蔡仲之命》、《周官》、《君陈》、《毕命》、《君牙》、《ぁ命》也,复出者,《舜典》、《益稷》、《盘庚》三篇、《康王之诰》,凡五篇。又百篇之《序》自为一篇,共五十九篇,即今所行五十八篇,而以《序》冠篇首者也。 为四十六卷者,《孔疏》以为同序者同卷,异序者异卷。同序者,《太甲》、《盘庚》、《说命》、《泰誓》,皆三篇共序,凡十二篇,只四卷。又《大禹》、《皋陶谟》、《益稷》、《康诰》、《酒诰》、《梓材》亦各三篇共序,凡六篇,只二卷。外四十篇,篇各有序,凡四十卷,通共序者六卷,故为四十六卷也。其馀错乱摩灭者,《汨作》、《九共》九篇、《槁饫》;《帝告》、《沃》、《汤征》、《汝鸠》、《汝方》;《夏社》、《疑至》、《臣扈》、《典宝》、《明居》、《肆命》、《徂后》、《沃丁》、《咸》四篇、《伊陟》、《原命》、《仲丁》、《河甲》、《祖乙》、《高宗之训》;《分器》、《旅巢命》、《归禾》、《嘉禾》、《成王政》、《将蒲姑》、《贿肃慎之命》、《亳姑》。
凡四十二篇,今亡)。承诏为五十九篇作传,於是遂研精覃思,博考经籍,采摭群言,以立训传。约文申义,敷畅厥旨,庶几有补於将来。《书序》序所以为作者之意,昭然义见,宜相附近,故引之各冠其篇首,定五十八篇(详此章虽说《书序》序所以为作者之意,而未尝以为孔子所作。至刘歆、班固始以为孔子所作)。既毕,会国有巫蛊事,经籍道息,用不复以闻,传之子孙,以贻後代。若好古博雅君子与我同志亦,所不隐也。 《隋·经籍志》曰:汉济南伏生口传二十八篇。又河内女子得《泰誓》一篇,献之。伏生作《尚书传》四十一篇,以授同郡张生,张生授千乘欧阳生,欧阳生授同郡儿宽,宽授欧阳之子,世世传之,至曾孙欧阳高,谓之《尚书》欧阳之学。
又有夏侯都尉,受业於张生,以授族子始昌,始昌传族子胜,为大夏侯之学。胜传子建,别为小夏侯之学。故有欧阳,大、小夏侯,三家并立。讫汉东京,相传不绝,而欧阳最盛。初,汉武帝时,鲁恭王坏孔子旧宅,得其末孙惠所藏之书,字皆古文。孔安国以今文校之,得二十五篇。其《泰誓》与河内女子所献不同。
又济南伏生所诵,五篇相合。安国并依古文,开其篇第,以隶古字写之,合成五十八篇。其馀篇简错乱,不可复读,并送之官府。安国又为五十八篇作傅,会巫蛊事起,不得奏上,私传其业於都尉朝,朝授胶东庸生,谓之《尚书古文》之学,而未得立。後汉扶风杜林传《古文尚书》,同郡贾逵为之作训,马融作传,郑元亦为之注。然其所传,唯二十九篇,又杂以今文,非孔旧本。自馀绝无师说。晋世秘府所顾,有《古文尚书》经文,今无有传者。及永嘉之乱,欧阳,大、小夏侯《尚书》并亡。济南伏生之传,唯刘向父子所著《五行传》是其本法,而又多乖戾。至东晋,豫章内史梅赜,始得安国之传,奏之,时又阙《舜典》一篇。齐建武中,吴姚方兴於大航头得其书,奏上,比马、郑所注多二十八字,於是始列国学。梁、陈所讲,有孔、郑二家,齐代唯传郑义。至隋,孔、郑并行,而郑氏甚微。自馀所存,无复师说。又有《尚书逸篇》,出於齐、梁之,考其篇目,似孔氏壁中书之残缺者,故附尚书之末。
孔颖达曰:“孔君作传,值巫蛊,不行以终。前汉诸儒知孔本五十八篇,不见孔传,遂有张霸之徒伪作《舜典》、《汨作》、《九共》九篇,《大禹谟》、《益稷》、《五子之歌》、《允征》、《汤诰》、《咸有一德》、《典宝》、《伊训》、《肆命》、《原命》、《武成》、《旅獒》、《ぁ命》二十四篇,除《九共》九篇共卷,为十六卷,盖亦略见百篇之序。故以伏生二十八篇者,复出《舜典》、《益稷》、《盘庚》三篇,《康王之诰》及《泰誓》,共为三十四篇,而伪作此二十四篇,十六卷,附以求合於孔氏之五十八篇,四十六卷之数也。刘向班固刘歆贾逵马融郑元之徒,皆不见真古文,而误以此为古文之书,服虔杜预亦不之见,至晋王肃始似窃见。而《晋书》又云郑冲以古文授苏愉,愉授梁柳,柳之内兄皇甫谧又从柳得之,而柳又以授臧曹,曹始授梅赜,赜乃於前晋奏上其书而施行焉(《汉书》所引《泰誓》云:诬神者殃及三世。又云:立功立事,惟以永年。疑即武帝之世所得者。《律历志》所引《伊训》、《毕命》,字画有与古文异同者,疑伏生口传,而晁错所属读者。其引《武成》,则伏生无此篇,必张霸所伪作者也)。
九峰蔡氏曰:按汉儒以伏生之书为今文,而谓安国之书为古文,以今考之,则今文多艰涩,而古文反平易。或者以为今文自伏生女子口授晁错时失之,则先秦古书所引之文皆已如此,恐其未必然也。或者以为记录之实语难工,而润色之雅词易好,故训、诰、誓、命有难易之不同,此为近之。然伏生倍文暗诵,乃偏得其所难,而安国考定於科斗古书,错乱摩灭之馀,反专得其所易,则又有不可晓者。至於诸序之文,或颇与经不合,而安国之序又绝不类西京文字,亦皆可疑。独诸序之本不先经,则赖安国之序而见。
石林叶氏曰:《书》五十八篇,出於伏生者,初二十三篇,出於鲁恭王所坏孔子宅壁中者,增多二十六篇。伏生书後传欧阳歙,鲁恭王壁中《书》,孔安国为之传。汉兴,诸儒传经,次第各有从来。伏生当文帝时年已老,口授晁错,颇杂齐鲁言,或不能尽辨。他经专门,每辄数家,惟《书》传一氏。安国无所授,独以隶古易科斗,自以其意为训解,不及列於学官。故自汉讫西晋,言《书》惟祖欧阳氏。安国训解晚出,皇甫谧家所谓二十六篇者,虽当时大儒杨雄、杜预之徒,皆不及见。刘向以鲁恭王书校伏生本,《酒诰》亡简一,《召诰》亡简二,字之不同者尤多。《书》非一代之言也,其文字各随其世不一体,其授受异同复若此,然大抵简质渊悫,不可遽通,自《立政》而上,非伊尹、周公、傅说之辞,则仲虺、祖乙、箕子、召公,後世以为圣贤不可及者也。其君臣相与往来,告戒论说,则尧、舜、禹、汤、文、武是也,是以其文峻而旨远。自《立政》而下,其君则成王、穆王、康王、平王,其臣则伯禽、君陈、君牙,下至於秦穆公,其辞则一时太史之所为也,视前为有矣,是以其文亦平易明白,意不过其所言,孔子取之,特以其有合於吾道焉尔。自安国学行,欧阳氏遂废,今世所见,惟伏生大传,首尾不伦,言不雅驯,至以天、地、人、四时为七政,谓《金》作於周公没後,何可尽据?其流为刘向《五行传》,夏侯氏灾异之说,失孔子本意益远。安国自以为博考经传,采摭群言,其所发明,信为有功,然余读《春秋传》、《礼记》、《孟子》、《荀子》,与今文异同。《孟子》载《汤诰》“造攻自牧宫”,不言“鸣条”;《春秋传》述《五子之歌》,衍“率彼天常”一句;证《康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今文乃无有,疑亦未能尽善。若荀卿引《仲虺》曰“诸侯能自得师者王,得友者霸”,引《康诰》“惟文王敬忌,一人以怿”,其谬妄有如此者。《礼记》以“申劝宁王之德”为“田观宁王”,以“庶言同则”亡“绎”字,其乖误有如此者。微孔氏则何所取正?余於是知求《六经》残缺之馀,於千载淆乱之後,岂不甚难而不可忽哉!
先公曰:欧阳公《日木刀歌》云:“传闻其国居大海,土壤沃饶风俗好。前朝贡献屡往来,士人往往工词藻。徐福行时书未焚,逸《书》百篇今尚存。令严不许传中国,举世无人识古文。先王大典藏夷貊,苍波浩荡无通津。令人感激坐流涕,钅肃涩短刀何足云。”详此诗,似谓徐福以诸生带经典入海外,其书乃始流传於彼也。然则秦人一烬之烈,使中国家传人诵之书皆放逸,而徐福区区抱编简以往,能使先王大典独存夷貊,可叹也,亦可疑也。然今世经书,往往有外国本云。
《汉志》:凡《书》九家,四百一十二篇(入刘向《稽疑》一篇。师古曰:
此凡言入者,谓《七略》之外班氏新入之也。其云出者与此同)。
《隋志》:三十二部,二百四十七卷(通计亡书,合四十一部,共二百九十六卷)。
《唐志》:二十五家,三十三部,三百六卷(王元感以下,不注录四家,二十卷)。
《宋三朝志》:十一部,一百一卷。
《宋两朝志》:二部,一十三卷。
《宋四朝志》:一十二部,一百二十卷。
《宋中兴志》:四十二家,五十一部,七百一十六卷。
※《尚书大传》三卷
《崇文总目》:汉济南伏胜撰。後汉大司农郑元注。伏生本秦博士,以章句授诸儒,故博引异言授,援经而申证云。
黾氏曰:胜,孝文时年且百岁,欧阳生、张生从学焉。音声犹有讹误,先後犹有差舛,重以篆隶之殊,不能无失。胜终之後,数子各论所闻,以已意弥缝其阙,而别作章句。又特撰大义,因经属指,名之曰传。刘向校书,得而上之。 陈氏曰:凡八十有三篇。当是其徒欧阳、张生之徒杂记所闻,然亦未必当时本书也。印板元刂阙,合更求完善本。 ※《牟长章句》
本传:长习《欧阳尚书》,建武时,为博士,迁河南太守。注《尚书章句》,皆本之欧阳氏,俗号为《牟氏章句》。
※周防《尚书杂记》
本传:防师事徐州刺史盖豫,受《古文尚书》。建武时以明经举孝廉,拜郎中。撰《尚书杂记》三十二篇,四十万言。後仕至陈留太守。
※《孔安国尚书注》十三卷
晁氏曰:安国《古文尚书》至晋、齐始显(详见总论)。唐孝明不喜古文,以今文易之,又颇改其辞。如旧“无颇”,今改“无陂”之类是也。按安国既定古文,会有巫蛊事,不复以闻,藏於私家而已。是以郑康成注《礼记》、韦昭注《国语》、杜预注《左氏》、赵岐注《孟子》,遇引今《尚书》所有之文,皆曰“逸《书》”,盖未尝见古文故也。然尝以《礼记》较《说命》,《孟子》较《泰誓》,大义虽不远,而文不尽同,意者安国以隶古定时失之耳。
陈氏曰:考之《儒林传》,安国以《古文》授都尉朝,第第相承,以及涂恽、桑钦。至东都,则贾逵作训,马融、郑元作传、注解,而逵父徽实受《书》於涂恽,逵传父业,虽曰远有源流,然而两汉名儒皆未尝实见孔氏《古文》也。岂惟两汉,魏、晋犹然,凡杜征南以前所注经传,有援《大禹谟》、《五子之歌》、《允征》诸篇,皆曰逸《书》,其援《泰誓》,则云今《泰誓》无此文,盖伏生《书》亡《泰誓》,《泰誓》後出。或云武帝末民有献者,或云宣帝时,河内女子得之,所载白鱼火乌之祥,实伪书也。然则马、郑所解,岂真《古文》哉!故孔颖达谓贾、马辈惟传孔学三十三篇,即伏生书也,亦未得为孔学矣。颖达又云,王肃注《书》,始似窃见孔《传》,故於乱其纪纲,以为太康时。皇甫谧得《古文尚书》於外弟梁柳,作《帝王世纪》,往往载之。盖自太保郑冲授苏愉,愉授梁柳,柳授臧曹,曹授梅赜,赜为豫章内史,奏上其《书》,时已亡《舜典》一篇。至齐明帝时,有姚方兴者,得於大航头而献之,隋开皇中搜索遗典,始得其篇。夫以孔注历汉末无传,晋初犹得存者,虽不列学官,而散在民故邪?然终有可疑者。
石林叶氏曰:今孔氏《尚书》,本所谓《古文尚书》,出鲁恭王毁孔子宅所得也。孔安国为之传,会巫蛊事作,不得列於学官,故汉儒虽扬雄之徒,多未之见。西汉所传欧阳、大小夏侯三家而已。扬雄《法言》称《酒诰》之篇俄亡矣。 《艺文志》所谓“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经文,《酒诰》脱简一,《召诰》脱简二”者也。惟太史公尝从安国授《书》,故班固云“迁书载《尧典》、《禹贡》、《洪范》、《微子》、《金》诸篇,多古文说。”今《史记》所引《书》及《叙》,皆与孔氏本合,其馀诸儒所引字与训诂,或不同者,皆出欧阳、大小夏侯氏三家也。
容斋洪氏《随笔》曰:孔安国《古文尚书》,自汉以来,不列於学官,故左氏《传》所引者,杜预辄注为《逸书》。刘向《说苑·臣术》篇一章云:“《泰誓》曰:‘附下而罔上者死,附上而罔下者刑。与闻国政而无益於民者退,在上位而不能进贤者逐。’此所以劝善而黜恶也。”汉武帝元朔元年,诏责中外不兴廉举孝。有司奏议曰:“夫附下罔上者死”云云,其语与《说苑》所载正同。而诸家注释,至於颜师古,皆不能援以为证。今之《泰誓》,初未尝有此语也。汉宣帝时,河内女子得《泰誓》一篇献之,然年月不与序相应,又不与《左传》、《国语》、《孟子》众书所引《泰誓》同,马、郑王肃诸儒皆疑之,今不复可考。
《朱子语录》:孔安国解经最乱道,看得只是《孔丛子》等做出来。盖因说《书》云。某尝疑孔安国《书》是假《书》,比毛公《诗》如此高简,大段省事。
汉儒训释文字,多是如此,有疑则阙。今此尽释之,岂有千百年前人说底话,收拾於灰烬屋壁中与口传之馀,更无一字讹舛?理会不得,如此可疑也。兼《小序》皆可疑。《尧典》一篇,自说尧一代为治之次序,至让於舜方止,今说是让,於舜後方作。《舜典》亦是见一代政事之终始,说历试诸难,是为要受让时作也。至後诸篇皆然。况他先汉文章,重厚有力量,他今大序格致极轻,疑是晋、宋文章。况孔《书》是东晋方出,前此诸儒皆不曾见,可疑之甚。
※孔颖达《尚书正义》二十卷
晁氏曰:颖达因梁费《疏》广之。《唐儒学传》称颖达与颜师古、司马才章、王恭、王琰撰《五经》义训百馀篇,号《义赞》,诏改为《正义》云。虽包贯异家为详博,然其中不能无谬冗,马嘉运正其失。永徽中,于志宁、张行成、高季辅就加增损,始布天下。《艺文志》云:“颖达与李子、王德韶等撰,朱长才、苏德融、隋德素、王士雄、赵弘智覆审,长孙无忌、李等二十四人刊定。”《唐史》志、传记事多参差,此为尤甚。所记撰著人姓氏,颖达往往不同。
陈氏曰:其序云:欧阳、夏侯二家之所说,蔡邕碑石刻之,《古文》安国所注,寝而不用。及魏、晋稍兴,故马、郑诸儒莫睹其学,江左学咸悉祖焉。隋初始流河朔,为《正义》者,蔡大宝、巢猗、费、顾彪,文义皆浅略,惟刘焯、刘炫最为详雅,然焯穿凿烦杂,炫就而删焉。虽复微稍省要,好改张前义,义更太略,辞又过华,未为得也。
※陆德明《尚书释文》一卷
《崇文总目》:皇朝太子中舍陈鄂奉诏刊定。始,开宝中,诏以德明所释乃《古文尚书》,与唐明皇所定今文异,令鄂删定其文,改从隶书。盖今文自晓者多,故音切弥省。
陈氏曰:德明言伏生二十馀篇,即马、郑所注是也,可证马、郑非见《古文》。
又言梅赜所上亡《舜典》一篇,以王肃注颇类孔氏,故取王注,从“慎徽五典”以下为《舜典》,以续孔《传》。又言“若稽古”至“重华协於帝”十二字,是姚方兴所上,孔氏《传》本无,或此下更有“哲文明”至“乃命以位”总二十八字。
※《石经尚书》十三卷
晁氏曰:伪蜀周德真书。经文有“祥”字皆阙其画,亦阙“民”字之类,盖孟氏未叛唐时所刊也。以监本校之,《禹贡》“土梦作”,倒“土”、“梦”字;《盘庚》“若网在纲”,皆作“纲”字。按沈括《笔谈》云“土梦作,”太宗时得古本,因改正;以“纲”为“网”,未知孰是。 ※《古文尚书》十三卷
晁氏曰:汉孔安国以隶古定五十九篇之《书》,盖以隶写籀,故谓之隶古。
其书自汉迄唐,行於学官,明皇不喜古文,改从今文,由是古文遂绝。陆德明独存其一二於《释文》而已。皇朝吕大防得本於宋次道、王仲至家,以较陆氏《释文》,虽小有异同,而大体相类。观其作字奇古,非字书傅会穿凿者所能到。学者考之,可以知制字之本也。 夹氵祭郑氏曰:“按《易》、《诗》、《书》、《春秋》皆有古文,自汉以来,尽易以今文,惟孔安国得屋壁之书,依古文而隶之。安国授都尉朝,朝授胶东庸生,谓之《尚书》古文之学。郑元为之注,亦不废古文,使天下後学於此一书而得古意。不幸遭明皇更以今文,其不合开元文字者谓之“野书”。然易以今文,虽失古意,但参之古书,於理无碍,亦足矣。明皇之时,去隶书既远,不通变古之义,所用今文,违於古义尤多。臣於是考今《书》之文,无妨於义者从今,有妨於义者从古,庶古今文义两不相违,曰《书考》。迨《武成》而未及终编,又有《书辨讹》七卷,皆可见矣。
按:《汉儒林传》言孔氏有《古文尚书》,孔安国以今文读之。《唐·艺文志》有《今文尚书》十三卷,注言元宗诏集贤学士卫包改古文从今文。然则汉之所谓古文者科斗书,今文者隶书也。唐之所谓古文者隶书,今文者世所通用之俗字也。隶书,秦、汉通行,至唐则久变而为俗书矣,何《尚书》犹存古文乎?盖安国所得孔壁之书,虽为之传,而未得立於学官。东京而後,虽名儒亦未尝传习,至隋、唐方显,往往人犹以僻书奥传视之,缮写传授者少,故所存者皆古物,尚是安国所定之隶书,而未尝改以从俗字,犹今士大夫蓄书之家有奇异之书,世所罕见者,必是旧本,且多古字是也。噫!百篇之《书》,遭秦火而亡其半,所存者五十八篇,而其此二十五篇者,书虽传,而字复不谐於俗。传於汉者为科斗书,传於唐者为隶书,皆当时之人所罕习者。盖出自孔壁之後,又复晦昧数百年,而学者始得以家传人诵也。
※《尚书广疏》
《崇文总目》:伪蜀冯继先撰。以颖达《正义》为本,小加已意。 ※《尚书断章》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按其书略序众篇大旨。
※《尚书集解》十四卷
晁氏曰:皇朝顾临、蒋之奇、姚辟、孔武仲、刘敞、王会之、周范、苏子才、朱正夫、吴牧所撰。後人集之为一编,然非全书也。 ※《胡翼之洪范解》一卷 晁氏曰:胡瑗翼之撰。皆其门人所录,无铨次首尾。
※《张晦之洪范解》一卷 晁氏曰:皇朝张景晦之撰。景当景三年为房州参军,著论七篇。
※《杨元素书九意》一卷
晁氏曰:皇朝杨绘元素撰。其序云《诗》、《书》、《春秋》同出於史,而仲尼或删或修,莫不有笔法焉。《诗》、《春秋》先儒皆言之,《书》独无其法邪?故作《断尧》、《虞书》、《夏书》、《禅让》、《稽古》、《商书》、《周书》、《费誓》、《泰誓意》九篇。
※苏明允《洪范论图》一卷
晁氏曰:三论皆援经系传,斥末以归本。二图,一以指歆、向之谬,一以形其意。或云非洵作。 ※孙莘老《书解》十三卷 晁氏曰:觉仕元。谓康王以丧服见诸侯为非礼。苏氏之说本此。
※《新经尚书》十三卷 晁氏曰:王元泽撰。熙宁时颁是书於学官,用以取士,或少违异,辄不中程,由是独行於世六十年,而天下学者喜攻其短,自开党禁,世人罕称焉。 陈氏曰:其父安石序之曰:“熙宁三年,臣安石以尚书入侍,遂与政,而子实嗣讲事,有旨为之说以进。八年,下其说太学颁焉。”盖述其父之学,王氏《三经义》,此其一也。熙宁六年,命知制诰吕惠卿充修撰经义,以安石提举修定,又以安石子、惠卿弟升卿为修撰官。八年,安石复入相,新传乃成。盖主是经者也。王氏学独行於世者六十年,科举之士熟於此乃合程度,前辈谓如脱墼然,按其形模而出之尔,士习胶固,更丧乱乃已。
《朱子语录》曰:荆公不解《洛诰》,但云其煞有不可强通处,今姑择其可晓者释之。今人多说荆公穿凿,他有如此处。後来人解《书》,须要尽解。
王说伤於凿,然其善亦有不可掩处。 ※《王氏洪范传》一卷
晁氏曰:王介甫撰。以刘向、董仲舒、伏生明灾异为蔽,而思别著此传。以庶徵所谓“若”者,不当训“顺”,当训“如”;人君之五事,如天之雨、、寒、燠、风而已。大意谓天人不相干,虽有变异,不足畏也。 ※《东坡书传》十三卷
晁氏曰:熙宁以後,专用王氏之说进退多士,此书异其说为多。
陈氏曰:其於允征,以为羲和贰於羿,而忠於夏;於《康王之诰》,以释衰服冕为非礼。曰:“予於《书》见圣人之所不取而犹存者有二。”可谓卓然独见於千载之後者。又言:“昭王南征不复,穆王初无愤耻哀痛之语;平王当倾覆祸败之极,其书与平康之世无异,有以知周德之衰,而东周之不复兴也。”呜呼!
其论伟矣。
《朱子语录》:或问:“诸家《书》解谁最好?莫是东坡?”曰:“然”。
又问:“但若失之太简?”曰:“亦有只消如此解者。”东坡《书解》好,他看得文势好。
※《书义辨疑》一卷
晁氏曰:杨时中立撰。其书专攻王之失。
※《古三坟书》一卷 晁氏曰:张天觉言得之於比阳民家,《坟》皆古文,而传乃隶书。所谓《三坟》者,山、气、形也。《七略》、《隋志》皆无之,世以为天觉伪撰。
陈氏曰:元丰中,毛渐正仲奉使京西,得之唐州民舍。其辞诡诞不经,盖伪书也。《三坟》之名,惟见於《左氏》右尹子革之言,盖自孔子定《书》,断自唐虞以下,前乎唐虞,无徵不信,不复采取,於时固已影响不存,去之二千载,而其书忽出,何可信也!况“皇”谓之“坟”,“帝”谓之“典”,皆古史也,不当如毛所录,其伪明甚。人之好奇,有如此其僻者。晁公武云张商英伪撰,以比李筌《阴符经》。 石林叶氏曰:《古三坟书》为古文,奇险不可识,了不知其为何语,其妄可知也。
夹氵祭郑氏曰:三皇太古书亦谓之《三坟》。一曰《山坟》,二曰《气坟》,三曰《形坟》。天皇伏羲氏本《山坟》而作《易》,曰《连山》;人皇神农氏本《气坟》而作《易》,曰《归藏》;地皇黄帝氏本《形坟》而作《易》,曰《坤乾》。虽不画卦,而其名皆曰卦爻、大象,连山之大象有八,曰君、臣、民、物、阴、阳、兵、象,而统以山;《归藏》之大象有八,曰归、藏、生、动、长、育、止、杀,而统以气;《坤乾》之大象有八,曰天、地、日、月、山、川、、气,而统以形。皆八而八之,为六十四。其书汉魏不传,至元丰中始出於唐州比阳之民家,世疑伪书。然其文古,其辞质而野,其错综有经纬,恐非後人之能为也。 如纬书犹见取於前世,况此乎。且《归藏》至晋始出,《连山》至唐始出,则《三坟》始出於近代,亦不为异事也。
按:夫子所定之《书》,其亡於秦火,而汉世所不复见者,盖杳不知其为何语矣。况《三坟》已见削於夫子,而谓其书忽出於元丰,其为谬妄可知。夹氵祭好奇而尊信之,过矣。又况详孔安国《书序》所言,则坟典,《书》也,盖百篇之类也;《八索》,《易》也,盖彖、象、文言之类也。今所谓《三坟》者,曰《山坟》、《气坟》、《形坟》,而以为《连山》、《归藏》、《坤乾》之所由作,而又各有所谓大象、六十四卦,则亦是《易》书,而与百篇之义不类矣,岂得与五典并称乎?
※《颜吴范司马无逸说命解》三卷
晁氏曰:皇朝吴安诗、范祖禹、司马康元中侍讲筵、颜复说书崇政殿日所进讲说也。
※《伊川书说》一卷
晁氏曰:伊川之门人记其师所谈四十馀篇。
※《洪范会传》一卷
晁氏曰:皇朝孙谔撰。谔元中博士,其说多本先儒,颇攻王氏之失。
※《二典义》一卷 陈氏曰:陆佃农师撰。佃为王氏学,长於考订。
※《石林书传》十卷
陈氏曰:叶梦得少蕴撰。少蕴博极群书,强记绝人。《书》与《春秋》之学,视诸儒最为精耳。
《中兴艺文传》曰:其为书颇采诸家之说,而折衷其是非。
石林《自序》曰:自世尚经术,博士业《书》十常三四,然第守一说,莫能自致其思,余窃悲之。因参总数家,推原帝王之治,论其世,察其人,以质其所言,更相研究,折衷其是非,颇自纪辑,为书二十卷,十二万有馀言。 ※《书裨传》十三卷 陈氏曰:太常丞吴或才老撰。首卷举要曰《总说》,曰《书序》,曰《君辩》,曰《臣辩》,曰《考异》,曰《诂训》,曰《差牙》,曰《孔传》,凡八篇,考据详博。
※《书辩讹》七卷
陈氏曰:枢密院编修官郑樵渔仲撰。其目曰《纠谬》四,《阙疑》一,《复古》二。樵以遗逸召用,博物治闻,然颇迂僻。
※《陈博士书解》三十卷
《中兴艺文志》:绍兴时太学始建,陈鹏飞为博士,发明理学,为《陈博士书解》。
陈氏曰:秦桧子喜尝从之游。在礼部时喜为侍郎,文书不应令,鹏飞辄批还之。喜浸不平。鹏飞说书崇政殿,因论《春秋》“母以子贵”,言《公羊》说非是。桧怒,谪惠州以没。今观其书,绍兴十三年所序,於《文侯之命》,其言骊山之祸,申侯启之,平王感申侯之立已,而不知其德之不足以偿怨。郑桓公友死於难,而武公复娶於申。君臣如此,而望其振国耻,难矣。呜呼!其得罪於桧者,岂一端而已哉!
※《无垢尚书详说》五十卷
陈氏曰:张九成子韶撰。无垢诸经解,大抵援引详博,文意澜翻,似乎少简严,而务欲开广後学之见闻,使不堕於浅狭,故读其书者亦往往有得焉。
※《程大昌书谱》二十卷
陈氏曰:本以解经,而不尽解,有所发明,则篇为一论。
※《程大昌禹贡论图共》四卷
陈氏曰:凡论五十三篇,後论八篇,图三十一。其於江、河、淮、汉、济、黑、弱水七大川,以为旧传失实,皆辩证之。淳熙四年上进。宇宙广矣,上下数千载,幅员数万里,身不亲历,耳目不亲闻见,而欲决於一心,定於一说,乌保其皆无牾?然要为卓然不诡随传注者也。
※《东莱书说》十卷 大愚叟《书後》曰:《尚书说》自《秦誓》至《洛诰》,凡十八篇,伯氏太史已亥之冬口授诸生,而笔之册者也。惟念伯氏退休里中之日,居多以《诗》、《书》、《礼》、《乐》训授学者,俾其有以自得乎此,初未尝喜为书也。然听之有浅深,记之有工拙,传习既广,而漫不可收拾,伯氏盖深病之。一日,客有来告者,曰:“记录之易差固也,各述其所闻,而复有详略得失之异,则其差为甚矣。非有以审其是,学者何从而信之?”於是然其言,取《尚书》置几而为之说。先之《秦誓》、《费誓》者,欲自其流而上溯於唐虞之际也。辞旨所发,不能不敷畅详至者,欲学者易於览习而有以舍其旧也。讫於《洛诰》而遂以绝笔者,以夫精义无穷。今姑欲以是而废夫世之所笔录,盖非所以言夫经也。未再岁,伯氏下世。整次《读诗记》,犹未终篇;《书》及《三礼》皆未及次第考论,而《书》则犹口授而非传闻。南康史君曾侯取而刊之学官,书来,求纪其本末,义不得辞也。因书其所知,以附於卷末。 陈氏曰:今世有别本全书者,其门人续成之,非东莱本书也。
《朱子语录》曰:吕伯恭解《书》自《洛诰》始。某问之曰:“有解不去处否?”曰也“无”。及数日後谓某曰:“《书》也,是难说。今只是强解将去尔。”要之,伯恭是伤於巧。
※晦庵《书说》七卷 陈氏曰:晦庵门人黄士毅集其师说之遗,以为此书。晦庵於《书》一经独无训传,每以为错简脱文处多,不可强通。今惟《二典》、《禹谟》、《召诰》、《洛诰》、《金》有解,及“九江”、“彭蠡”、“皇极”有辩,其他皆《文集》、《语录》中摘出。 ※《书古经》及《序》共五卷
陈氏曰:晦庵所录,分《经》与《序》,仍为五十九篇,以存古也。
※蔡九峰《书集传》
《自序》:庆元已未冬,先生文公令沉作《书集传》,明年先生没。又十年,始克成,编总若干万言。呜呼!《书》岂易言哉。沉自受读以来,沉潜其义,参考众说,融会贯通,乃敢折衷微辞奥旨,乃述旧闻。《二典》、《禹谟》,先生盖尝是正,手泽尚新(先生改本已附文集中,其亦有经承先生口授指画,而未及尽改者,今悉更定,见本篇)。集传本先生所命,故凡引用师说,不复识别云。
※《尚书讲义》三十卷
陈氏曰:参政张纲彦正撰。纲政和时及第,仕三朝,历蔡京、王黼、秦桧三权臣,乃不为屈。绍兴末预政。此书为学官时所作。 ※林少颖拙斋《书集解》五十八卷 陈氏曰:少颖从吕紫微本中居仁学,而太史吕祖谦则其门人也。其自序谓,初著之时,每日诵正经自首至尾一遍,虽有他务不辍。平心定气,博采诸儒之说而去取之。苟合於义,虽近世学者之说,亦在所取;苟不合於义,虽先儒之说,亦所不取。
《朱子语录》曰:林书亻尽有好处,但自《洛诰》以後,非其所解。
※黄度文叔《书说》七卷
陈氏曰:度笃学穷经,老而不倦。晚年制阃江、淮,著述不辍,时得新意,往往晨夜叩书塾,为朋友道之。
※袁洁斋《家塾书钞》十卷
陈氏曰:其子乔崇谦录其家庭所闻,至《君》而止。
※袁氏《家塾读书记》二十三卷
陈氏曰:题四明袁觉集。未详何人。大略仿《吕氏读诗记》,集诸说或述已意於後,当是洁斋之族。
※《尚书精义》六十卷
陈氏曰:三山黄伦彝卿编次,或书坊所。
※梅教授《书集解》 陈氏曰:其书三册,不分卷,不著名,未详何人。 ※柯山《书解》十六卷
陈氏曰:柯山夏亻巽元肃撰。集二孔、王、苏、陈、林、程颐、张九成及诸儒之说,便於举子。
※《书少传》十八卷 陈氏曰:新安王炎晦叔撰。
※南塘《书说》三卷
陈氏曰:赵汝谈撰。疑古文非真者五条,朱文公尝疑之,而未若此之决也。
然於伏生所传诸篇,亦多所掊击排,则似过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