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 下经咸传卷四 晋

作者:《周易注》王弼



  晋: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  《彖》曰:晋,进也。明出地上,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1)。是以“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也(2)。

  (1)凡言“上行”者,所以在贵也。 (2)康,美之名也。顺以著明,臣之道也。“柔进而上行”,物所与也。故得锡马而蕃庶。以“讼受服”,则“终朝三褫”。柔进受宠,则“一昼三接”也。

  《象》曰:“明出地上”,晋。君子以自昭明德(1)。  (1)以顺著明,自显之道。

  初六:晋如、摧如,贞吉。罔孚,裕,无咎(1)。
  《象》曰:“晋如摧如”,独行正也。“裕无咎”,未受命也(2)。

  (1)处顺之初,应明之始,明顺之德,於斯将隆。进明退顺,不失其正,故曰“晋如、摧如、贞吉”也。处卦之始,功业未著,物未之信,故曰“罔孚”。方践卦始,未至履位,以此为足,自丧其长者也。故必“裕”之,然后“无咎”。 (2)未得履位,“未受命也”。

  六二:晋如,愁如,贞吉。受兹介福,于其王母(1)。
  《象》曰:“受兹介福”,以中正也。

  (1)进而无应,其德不昭,故曰“晋如愁如”。居中得位,履顺而正,不以无应而回其志,处晦能致其诚者也。修德以斯,闻乎幽昧,得正之吉也,故曰“贞吉”。“母”者,处内而成德者也。“鸣鹤在阴”,则“其子和”,之立诚於暗,暗亦应之,故其初“愁如”。履贞不回,则乃受兹大福于其王母也。

  六三:众允,悔亡(1)。
  《象》曰:“众允”之,志上行也。

  (1)处非其位,悔也。志在上行,与众同信,顺而丽明,故得“悔亡”也。  九四:晋如鼫鼠,贞厉(1)。
  《象》曰:“鼫鼠贞厉”,位不当也。

  (1)履非其位,上承於五,下据三阴,履非其位。又负且乘,无业可安,志无所据,以斯为进,正之危也。进如鼫鼠,无所守也。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1)。
  《象》曰“失得勿恤”,往有庆也。

  (1)柔得尊位,阴为明主,能不用察,不代下任也。故虽不当位,能消其悔。“失得勿恤”,各有其司,术斯以往,“无不利”也。

  上九:晋其角,维用伐邑。厉吉无咎,贞吝(1)。
  《象》曰:“维用伐邑”,道未光也。  (1)处进之极,过明之中,明将夷焉,已在乎角,在犹进之,非亢如何?失夫道化无为之事,必须攻伐,然后服邑,危乃得吉,吉乃无咎。用斯为正,亦以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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