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学门教育网
首页
字典
词典
成语
古诗
国学
夷坚志 夷坚乙志卷六 猪足符
作者:《夷坚志》洪迈
聂景言、居衡阳.有细民欲举债.买猪蹄来献.聂受之.付厨作羹.庖婢举刀破爪间.见小纸书符在其内.亟出告.使呼其人还之.人曰、适从屠杌买来.方有求于君家.岂敢以符为厌咒.复持与屠者.责谯之.屠者曰、今旦方刲豕.安得有是.取元直畀民.而自携归煮食之.一家四人皆死.五事皆郏次南说.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精选古籍
泪珠缘
艺文类聚
定州汉墓竹简《论语》
断鸿零雁记
帛书《黃帝四经》
金楼子
明季北略
古画品录
本草纲目
范成大词集
古籍分类
集部
子部
史部
经部
友情链接
学门教育网
快学习吧
©2019 学门教育网 版权所有
鲁ICP备19034508号-2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