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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坚志 夷坚乙志卷十五 桂真官
作者:《夷坚志》洪迈
会稽人桂百祥.能役使六甲六丁.以持正法著名.称为真官.先是吴松江长桥下.每潮来多损舟舩.相传云龙性恶所致.县人共雇一傔.赍诉牒请于桂.桂曰、若用我法.当具章上奏.则此龙必死.事体至大.吾所不忍.姑为其易者.乃判状授傔.戒曰、汝归持往寻常覆舟处.语之曰、桂真官问江龙何为辄害人.宜速改过自新.脱或再犯.当飞章上天.捕治行法矣.此人持归报父老.别募一渔者、使伺潮将至.从第四桥出白之.渔者迎投判牍.具告桂语.瞬息间、潮头正及其处.即滔滔而返.自是不复为害.二事赵公懋元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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