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花志果 上卷 十三、刘会元

作者:《坐花志果》汪道鼎

  勤原宜奖命宜偿 赏罚分明畏彼苍

  一眚果然掩大德 讵教水鬼作城隍

  刘会元有庆,宰江右之玉山。廉明而勤,案无留狱。讼者非有应得罪,不轻拘候〖拘,押也;候,候审也。〗。

  时有裁衣某,为某案质证。将集讯,而刘公以要事晋郡。差役尽拘两造,及案证于饭歇,以俟其反。裁衣之妻,闻夫被押而惧,以为公不轻押人,押则必犯重罪,急携其幼子入城探视。值山水发,落水死。及公回案结,裁衣归而无家矣,因亦自缢。而公弗知也。

  逾月再复晋省。甫下船,忽叱其家人曰:“舱中何来妇女?”视之无人,及下舱,复曰:“汝何人?敢以幼女妇稚,擅入我舱?”家人视之,又不见。众疑其船有鬼,劝公易船以行,勿许。舟发,公背窗观书,窗忽塌,公遽倒身落水,如有曳之者〖曳,注详阳羡生篇。〗。急捞救,至三里外,始得公尸,即裁衣妇子落水处也。公殁之逾年,玉山城隍庙道士,夜梦新城隍到任,则刘公也。

  坐花主人曰:“嗟乎!勤,善德也!刘公转以勤故,致误伤三命,而身自受其报。书不云乎:怨岂在明?不见是图。为上者,而必图及于不见之怨,甚矣!其难哉!虽然,彼三人固冤,而刘公平日聪明正直,以偶不及检,而罹是惨报〖罹,音离,遭受也。〗,不尤冤乎?殁而为神,彼苍之鉴观,固不爽也〖不爽,犹言不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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