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公案 第七八回 当堂审张氏 张氏吐真情

作者:《施公案》不题撰人

那妇人叩头说道:“小妇人男人当顺天府门斗,姓孟名叫文科。好酒。今日吃醉,不幸烧死。小妇人因为不知,失了喊叫。”贤臣闻听大怒说:“本府问你,与你男人还是结发?还是半路夫妻?从实说来!”那妇人说:“娘家姓张。今年二十三岁,自十八岁嫁与孟姓为妻。小妇人是填房,迄今六载。男人今年四十九岁。他并无亲眷。小妇人父母俱在:父亲五十九岁;母亲陶氏四十岁。父名叫张义,现在换金铺内当伙计。”

贤臣闻听,想起金铺事,又问:“金铺不知在何处?东家姓什么?哪里人氏?你父在铺作何手艺?俸金多少?”张氏见问,认为好话,口尊:“大老爷,小妇人父亲在金铺打杂,每月只挣铜钱吊半。金铺在正阳门二条胡衕,坐北朝南。东家姓陈。

父亲住琉璃厂东。财东与父交好,他认我亲干姐。小妇人出嫁,花了他几多银子。今日到此与小妇人男人吃酒。男人吃醉,不幸被火烧死。”贤臣闻听,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叫声:“张氏,不用刁顽。本府有心把你严刑重处,尤恐于心含怨;管叫你片刻甘心认罪。”贤臣吩咐:“带过张氏。”贤臣座上闪目,往堂下一瞧,立刻得了主意,叫声:“人来,就带至堂后,如此这般。”人役答应。贤臣又叫:“人来,你即出衙公干。”不多时领命差人都办齐来。先领命的领了多人,立刻把倒墙整砖搬了许多,堆在堂口前面宽阔之处。又见后领命的差人进衙,手牵两只羊;后跟两人,挑定两担木柴,同至月台以下,放在一旁。差人上堂,跪倒回话:“小的禀太爷,将应用东西办到。”贤臣又叫人立刻把瓦匠叫来,用砖砌起四堵围墙。诸事完毕,发了工价,匠役散去。

贤臣吩咐把羊杀死一只,连那一只活羊,一并放在墙里。

令人把木柴引火,引着烧羊。登时火着,烧得那只活羊怪叫。堂上书役并瞧看之人,都不解其意,纷纷议论。且说贤臣看见活羊烧死,吩咐:“衙役,带领人去,如此这般。”公差答应,翻身下堂,依然把墙拆了,将砖搬去,打扫干净。把两只羊挪到孟文科死尸一旁,上堂回话。施公又吩咐:“人来,传仵作验尸。”青衣答应,高叫:“仵作!”下面答应,走至贤臣身边跪下。贤臣吩咐:“你去把死者孟文科的尸,两只羊的尸,都用木棍撑开嘴,仔细看嘴内:或是干净;或有泥土。不可粗心。”

仵作答应,迈步至死尸、死羊跟前,仔细验看明白,回说:“小的将死尸、死羊都验明白:烧死的孟文科口内,干干净净;死羊口内,也是干干净净。惟有活羊烧死,口内多是灰土。”贤臣闻听,带笑望月台两边瞧看之人说:“本府审案,不过推情评理。今日烧羊,有个缘故。常言良马比君子,畜类也是胎产。

比如无论谁人,身遭回禄,四面全是烈焰围烧,岂有束手等死之理?必然四处奔逃,口内喊叫,无处逃奔,才得烧死。你们想,烧得房倒屋塌,灰烟飞起,人要开口喊叫;至于死后,焉能口内无灰之理?方才本府叫仵作验看孟文科口内干净:火烧之于死后,闭口瞑目,是以口内无灰。杀死的羊,也是如此。

惟有活羊,众目同看:烧死火内,乱逃乱叫,无处可走烧死,因此满口都有灰土。”

贤臣言罢,站起升堂。叫人把张氏带过,跪在下面。贤臣叫声:“张氏,你男人死得不明。从实讲来,免得受刑!”张氏口尊:“大老爷,丈夫醉后烧死的。”贤臣闻听冷笑,又将烧羊之证,从头至尾的,分解一遍:“烧羊与你夫同样。快快实说!”张氏求松刑。贤臣吩咐:“松刑。”张氏尊声:“大老爷容禀:此时只求恩典,叫人把妇人父母、金铺陈魁一并传来,当面一对就明。”贤臣闻言,说:“人来,你们领她到死尸、死羊跟前,叫她瞧瞧,口中有无灰土?好叫她甘心认罪。”衙役答应上前,带下张氏去看。贤臣又往下叫:“朱桂、言玉、刘国柱,你三人立刻到那正阳门外二条胡衕路北换金铺,把陈魁领来;再着人到琉璃广东门将张氏父母锁拿对词。本府立等。”三人答应,领签下堂。未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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