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学门教育网
首页
字典
词典
成语
古诗
国学
聊斋志异 卷十 单父宰
作者:《聊斋志异》蒲松龄
青州民某五旬余,继娶少妇。二子恐其复育,乘父醉,潜割睾九而药糁之。父觉,托病不言,久之创渐平。忽入室,刀缝绽裂,血溢不止,寻毙。妻知其故,讼于官。官械其子,果伏。骇曰:“余今为‘单父宰’矣!”并诛之。
邑有王生者,娶月余而出其妻。妻父讼之。时淄宰辛公,问王何故出妻。答云:“不可说。”固诘之,曰:“以其不能产育耳。”公曰:“妄哉!月余新妇,何知不产?”忸怩久之,告曰:“其阴甚偏。”公笑曰:“是则偏之为害,而家之所以不齐也。”此可与“单父宰”并传一笑。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精选古籍
醫學三字經
二刻拍案惊奇
白朴集
鉴略妥注
中山狼传
何博士备论
于公案
嵇康诗全集
浙东纪略
乾坤大略
古籍分类
集部
子部
史部
经部
友情链接
学门教育网
快学习吧
©2019 学门教育网 版权所有
鲁ICP备19034508号-2
电脑版